民國時期的縣參議員,就是國民政府搞五權分立,推行“地方自治”,在達到完全自治標準的縣,進行選舉活動,選出來的人員即為縣參議員。在縣參議員的基礎上,再選舉出省參議員,最後再在省的基礎上,進行全國的選舉。
如是說來,縣參議員,並不具有官職,只是所謂的民意代表。
民國時期的縣參議員,就是國民政府搞五權分立,推行“地方自治”,在達到完全自治標準的縣,進行選舉活動,選出來的人員即為縣參議員。在縣參議員的基礎上,再選舉出省參議員,最後再在省的基礎上,進行全國的選舉。
如是說來,縣參議員,並不具有官職,只是所謂的民意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