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的基本內容:是由氏族社會父系家長制演變而來的,是王族貴族按血緣關系分配國家權力,以便建立世襲統治的壹種制度;是壹種繼承和分配制度,按照血緣宗族關系分配政治權力,維系政治聯系的制度。
這種制度確立於夏朝,發展於商朝,完備於周朝,影響於後來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為大宗和小宗。
特點:
1.嫡長子繼承制,由原始社會的父系家長制直接演變而來,它的核心內容是嫡長子繼承制。
2.血緣關系維系,依據父系血緣關系的親疏分配政治權力和規定等級秩序。
3.族權與政權相結合,即嫡長子繼承父親的宗主地位,庶子進行分封,嫡長子與分封下去的眾子有雙重關系,在親緣上是兄弟關系,在政治上又是君臣關系。
擴展資料:
宗法制影響:
1、宗法制是確立社會等級秩序、維護宗主貴族統治的政治法律工具,形成森嚴的等級制度,保障各級貴族享受“世卿世祿”的特權
2、保證了貴族的壟斷地位,利於統治集團內部的穩定和團結。
3、把“國”和“家”密切結合在壹起。
宗法制目的:
鞏固分封制形成的統治秩序,解決貴族之間在權力、財產和土地繼承上的矛盾。
中國早期政治制度的特點:以宗法制為核心;族權與政權結合,家國壹體;分封制、宗法制、禮樂制度互為表裏,緊密結合;最高執政集團尚未實現權力的高度集中。
百度百科-宗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