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有壹個宋國人得到了壹塊玉石,就把它進獻給當政的子罕。子罕不接受它。獻玉的人說:“我拿它給加工玉石的人看過,他認為這是壹塊寶玉,所以敢來奉獻給妳。”子罕說:“我是以不貪占為寶物,妳是以玉為寶物。如果妳把它給了我,咱們兩人都喪失了寶物,不如各人有各人的寶物。”
獻玉的人叩拜後對子罕說:“小人我懷揣著玉璧,連外鄉都不敢去,把這塊玉送給妳我就可以免死了。”子罕把這塊玉放到他居住的裏巷裏,讓加工玉石的人雕琢它,獻玉的人賣了玉石富起來以後回到自己的家鄉。
“宋人或得玉,獻諸子軍”出自:春秋左丘明《左傳、襄公十五年》,原文如下:
宋人或得玉,獻諸子罕。子罕弗受。獻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為寶也,故敢獻之。”子罕曰:“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玉為寶。
若以與我,皆喪寶也,不若人有其寶。”稽首而告曰:“小人懷璧,不可以越鄉,納此以請死焉。”子罕_諸其裏,使玉人為之攻之,富而後使復其所。
內容簡介:魯襄公十五年(前558),宋國有人向執政的子罕獻寶玉,子玉說,對他來說,玉石並非寶物,而不貪才是寶物,拒絕接受。《左傳》還有壹些故事說以人才為寶,與此類似。都說明對人才及當政者道德修養的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