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射程分為中程、遠程和洲際導彈。
拓展:
導彈由:戰鬥部、動力裝置、制導裝置、彈體等部分組成。
1、戰鬥部
戰鬥部是導彈用於毀傷目標的裝置。它由殼體、戰鬥裝藥、引爆裝置和保險裝置等組成。戰鬥部可分為常規戰鬥部和核戰鬥部。
2、動力裝置
動力裝置是用於推進導彈飛行的裝置。導彈上的動力裝置由發動機、推進劑輸送系統等組成。
3、制導裝置
制導裝置的任務是控制導彈的飛行方向、姿態、高度等,使導彈能穩定和準確地飛向目標。制導裝置由探測機構、控制機構和執行機構組成。
4、彈體
彈體是用於安裝彈上各分系統的承力整體結構。它把動力裝置、制導裝置和戰鬥部有機地連成壹體。彈體要有良好的氣動外形,足夠的強度,最輕的質量等。
導彈的種類介紹:
1、按作戰使用
按作戰使用分為進攻性戰略導彈、防禦性戰略導彈(反彈道導彈)。
2、按射程
按射程分為中程、遠程和洲際導彈。中國的劃分標準壹般為中程導彈射程為1000千—3000千米,遠程導彈射程為3000千—8000千米,洲際導彈射程在8000千米以上。
各國按射程分類的標準不盡相同,例如美國、前蘇聯在限制戰略武器會談中規定:中程導彈射程為1100千—2700千米,中遠程導彈射程為2700千—5500千米,洲際導彈射程在5500千米以上。不同類型的戰略導彈,其發射裝置和控制設備不同,發射方式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