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指要麽不做,做了就索性做到底。可指事情既然做了開頭,就索性做到底。
讀音:yī bū zuò,èr bù xiū。
出自:唐·趙元壹《奉天錄》卷四:“光晟臨死言曰:‘傳語後人,第壹莫作,第二莫休。’”
翻譯:張光晟在臨死前說:“傳語後人:要麽不做,做了要索性做到底。
示例:他早知道自己冒犯了縣官的尊嚴,幹脆,壹不做二不休,再來個破口痛罵:“縣大老爺身為民之父母,哪有大白天搶人的道理!”。
擴展資料
典故原文:第壹莫作,第二莫休。
本意為:壹不要興風作浪,二不要改弦更張。前者無為,後者守常。
理由如下:
壹、作、做兩字不同義。。作,興起;做,處理尋常事。“作”改為“做”,意義大不相同;
二、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況且監獄裏的不善之言不會被傳出;
三、漢武帝尊儒道家低潮,直到唐朝才開始復興。道家真理:壹不作——無為,二不休——守常;
四、壹和二並列,通常不具有承接關系,是敘述兩件不同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