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史書來了解歷史總與現代口口相傳的歷史有些出入,在版本眾多的情況下,不知究竟該相信哪壹方說辭。就歷史上的壹些故事和壹些歷史人物而言,真實性才是最重要的。
存在爭議就需要去佐證,例如這歷史上的"闖王"李自成就是壹個很好、很典型的例子。壹直以來,這闖王李自成都被視為偉大的反抗者,但在此他的反抗究竟是正義還是邪惡也頗受爭議。
正義的壹面說,闖王李自成反抗暴政、鏟除貪官土豪劣紳、均田免糧,為當時老百姓做了壹系列好事和實事。甚至在民間有了"殺牛羊,備酒漿,闖王來了不納糧"的說法。
可見李自成在老百姓中的地位和重要性。但與此同時,關於這位人物的負面故事也很多,究竟李自成是怎樣壹位人物,真實的歷史故事是怎樣演繹的呢?
現如今在網絡上流傳著壹種說法,說李自成其實是壹位大流寇、是殺人狂魔,甚至還被說成了是華夏罪人,似乎李自成是壹個毫無優點、十惡不赦的人。
這壹種說法的背後到底是有何種意圖和目的存在呢?提出這壹觀點的人還拿出相應的證據來證明這壹切是真的。根據野史《鹿樵紀聞》所記載如下:
福王及世子由崧縋城走,王以體肥, 不能遠走, 賊得而殺之, 稱其肉, 重三百六十余斤, 育分股割, 與鹿肉同烹, 群賊肪食, 名曰: "福鹿宴"
相傳李自成在洛陽征戰,攻占此地之後,萬歷皇帝,也就是福王朱常洵和他的愛子朱由崧從洛陽城中倉皇而逃,但因為福王平日生活滋潤,體重劇增,身體過於肥大而無法逃脫,最終落到了起義軍的手裏。
李自成選擇將福王殺害,並且將他三百六十斤的肉全部割下,同鹿肉壹同煮食,並分給了自己的軍隊食用,後將此次食人肉事件稱為了"福鹿宴"。
在後世流傳的過程中,又將這壹故事分述成了很多個版本,有的版本說李自成是先將福王的毛發都剃幹凈之後,將其放在壹口大鍋中活活煮死的;也有的版本說李自成是先將福王殺掉,剃出其肉再將其煮熟,大罵壹頓之後分食等等,這樣的說法不壹而足。
在沒有被相關證據證實之前,這樣的野史廣為流傳,成為歷代人茶余飯後的閑談。
終在歷史學家考究清人編寫的《明史》時,這壹事件的真相被揭示在眾人面前,根據《明史》壹書記載:
明年( 崇禎十四年) 正月,? (福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 賊摔之去。承奉呼壹曰:王死某不願生, 乞壹棺收王骨, 齏粉無所恨, 。賊義而許之。桐棺壹寸, 載以斷車
從書中的這段歷史來看,福王死後屍體完整尚存,更沒有被分而食之,而且還被他的奴仆收斂了起來。但是,這壹證據壹直是孤證,再無其他證明,加上人們的吃瓜心理,李自成的人設壹直很難被扶正。
直到1986年4月,在河南孟津縣,當地文管委挖出了壹方壙誌,也就是壹塊墓碑,經當地考古學家研究,正是福王朱常洵的墓誌銘。墓碑不大,字數不多,但卻至關重要,因為他填補了歷史空白,為當今人們研究歷史又提出了新的研究方向,展示出了更多的歷史細節。
首先,墓誌銘提到了福王的死是壯烈的,他挺身而出來維護自己最後的節操,展現了他剛烈與不屈不撓的精神,於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壹日"遂死難焉"。
之後,壙誌還說出了最為關鍵的壹點,那就是福王屍體的最後去向,真實的歷史是這樣的,福王的屍體不但沒有被分食,而且還被運送回了自己的領地,並沒有被葬在賊人的土地上。由此看來,那些野史的記錄以及後世網上的傳言都是無稽之談,是完全不可以相信的。
而對於李自成的流言還不止於此,曾有人說他是大流寇、燒殺掠奪無惡不作,讓中原的老百姓整日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當地百姓民不聊生。但實際上卻並非如此。
他不僅不"流",而且會積極建立自己的根據地,建立穩固的政權,制定嚴格的軍紀,不僅不會掠奪當地老百姓的財產,還會捕捉那些富而不仁、貪官汙吏的金錢擴充軍用,以及分發給當地百姓。
而軍餉問題,李自成從來沒有從百姓手中拿過壹分壹毫,而是用屯田的方式來解決。李自成是當地百姓的守護神,而真正的惡人反而是那些官軍,他們是掠奪百姓、貪贓枉法之暴徒。根據《石匱書後集》就有相關記載:
賊令嚴明,將吏無敢侵略。明季以來,師無紀律,所過鎮集,縱兵搶掠,號曰'打糧',井裏為墟。而有司供給軍需,督逋賦甚急,敲樸煎熬,民不堪命。至是陷賊,反得安舒,為之歌曰:'殺牛羊,備酒槳,開了城門迎闖王,闖王來時不納糧。'由是遠近欣附,不復目以為賊。
當時社會混亂,當官做吏的人瘋狂掠奪百姓,反而是那些被認為是"賊"的人,不僅不會傷害民眾,還會盡力保護壹方平安,百姓在這些"賊人"的保護下,反而過的更加舒適,從這個角度來看,究竟誰是正面力量呢?也就可想而知了。
李自成在之後的進軍北京途中,沒有遭到過任何壹次抵抗,甚至眾多官僚們放棄了明朝,投奔向了李自成,而崇禎皇帝的結局卻是選擇了自殺。這樣的結局難道不能說明壹些問題嗎?李自成在滅亡明朝之後,結束了壹生,他的壹生壹半在反抗暴政,壹半在抵抗南下,可以說是無愧於心了。
而回看那些明朝的所謂"正義",吳三桂的關寧軍,暴掠百姓,綠營軍屠戮百姓,明朝的官員就更不必多言。
那些對李自成的汙蔑與流言便不攻自破,這明朝的民族罪人將會被重新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