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死}? 作者:朱鐵誌
都說人生是壹條生生不息的河流,而我以為那是就整個人類歷史而言。
對個體生命來說,生命是短暫而脆弱的。
不論妳是榮華富貴,還是窮困潦倒,生命的起點與終點不過咫尺之間。
有道是人生苦短,轉眼就是百年。
有人說:“神龜雖壽,猶有竟時”。
生命的長短不過是壹道簡單的相對論命題,如此說來,需要那麽在意長壽與否麽?需要在生命的自然延伸中那麽在意世俗的評價麽?
如果我不得不死於癌癥,我請求單位的領導和同事不必為我作無望的救治。
我知道,有些癌癥之所以叫做癌癥,是因為現代醫學暫時還拿它束手無策。
所謂人道主義的救治,本意在延續人的肉體生命,其實無異於延長人的雙重的痛苦。
我知道我雖然叫“鐵誌”,但其實意誌很薄弱,很可能經不起癌癥的痛苦。
我不想辛苦掙紮壹生,到頭來再喪失做人的起碼尊嚴,纏綿病榻,身上插滿各種管子;
也不想家人為我的生不能、死不得而悲傷難過;
更不想單位為壹個已經完全不能生存的人發工資、報藥費,增加額外的負擔。
我甚至還有壹種或許自私的想法,就是不想以肉體的痛苦成全子女的孝道和醫生的人道。
病長在我身上,痛苦是自己的,而那些外在的道德評價要以壹個病人的痛苦作條件,不是顯得有些殘酷麽?
我的家人、我熟悉的醫生,沒有壹個這樣的人。
雖然我們國家至今沒有安樂死立法,在我的有生之年也未必能夠通過這樣的法律,將在可能的範圍內盡其所能呼籲這樣的法律,並且非常願意身體力行這樣的法律。
即便我做不到“生如夏花之絢爛”,但我期待“死如秋葉之靜美”。
如果我死,決不希望別人為我寫什麽生平事跡之類的東西。
我的生平早已用我的行動寫在我生命軌跡上,用我的文字寫在我的作品裏。
“榮”不因外在材料而多壹分,“辱”不因外在評價而少壹毫。
乞求高評價,說明缺乏底氣,沒有自知之明,無異於自取其辱。
假作謙虛狀,顯得故作姿態、裝模作樣,也不免貽笑大方。
如果再為被確認是壹個“什麽工作者”,而不是“什麽家”而煩惱,那就更加不堪,更加滑稽可笑,更加叫人不齒。
我知道通常的情形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其實我清楚,“也善”的“其言”不只出自將死之人,更是出自單位的人、周圍的人,誰會對壹個彌留之際的生命吝惜贊美呢。
況且評價越高,說明將死之人彌留的時間越短。
明白這壹點,還有什麽想不通的?還有什麽不能通達壹些、超然壹些呢?既然生命都將隨風而逝,幾句好話又何必太當真呢?
假如壹個人活到彌留之際還不清楚自己是誰,還要靠外在的評價確認自己,做贊美者贊美的奴隸,做詆毀者詆毀的奴隸,不是非常可憐又可悲麽?
別人怎樣想使別人的事,我決不想做這樣可憐的人。
如
如果我死,決不希望舉辦什麽追悼會、告別會、追思會壹類的會議。
喜歡我的人早把我留在心裏,討厭我的人巴不得我早點兒滾蛋。開那麽壹個會有什麽意思呢?開給誰看呢?
無非是在我毫無生氣的臉上塗俗不可耐的胭脂,將我冰冷的屍體裝進嶄新的西裝,然後擡將出來,擺在鮮花叢中。幸運點兒,身上或許還會蓋上壹面莊嚴的旗幟。
接下來是我的親人被悲戚戚地肅立壹邊,喜歡我和不喜歡我的人魚貫而入,或真情悼念,或假意悲哀,都要繞著我走壹圈兒。
如果我真有靈魂,我會為此感到莫大的不安。
在北京擁堵的街道上,我要為展覽自己的屍體耗費同誌們起碼壹個小時的路途時間,還要為瞻仰自己並不英俊的冷臉在耽擱大家起碼壹個小時的時間。
來來去去,半天就交待了。
壹個人的半天是何等寶貴,假如真有那麽幾十人上百人前來,其損失真可用“巨大”來形容。
朱某終其壹生,不願給任何人添麻煩,何必死了倒來折騰大家呢?
如果我死,決不購買高價骨灰盒,決不定墓碑、墓地之類的玩意兒。
我雖然在學術上毫無造詣,但我畢竟混進最高學府,正兒八經地學過幾年哲學,至今還保留著母校頒發的哲學學位證書。
人死如燈滅,生命不復返。
雖說“物質不滅”,但作為生命形態的個人死就死了,轉化為別的什麽東西,已不是我所能左右和關心的。
既然生命都沒了,還在乎那堆骨灰放在什麽盒子裏幹嘛?
不少人壹輩子沒活明白,有壹室的房子時要爭兩室的,有了兩室的又爭三室的,壹生這樣爭啊爭的,其實最後大家都復歸“壹室”。
而就這壹個小盒子,還要分出寶石、瑪瑙、檀木、樟木,抑或普通石料和木材,真是想不開啊。
我死以後,決不保留骨灰,決不把那無聊的東西放在盒子裏嚇唬孩子。
如果妻兒聽我的話,應該先將我所有能用的器官免費捐贈,假如它們能在其他的生命裏獲得新生,我將感到莫大快慰。
然後應該將我的屍體交給醫學院作解剖教學用,假如學生們從我身上能夠學到壹點有用的知識,我又將感到莫大快慰。
人死還能有壹點用處,豈不反證了活著的時候也不是浪費糧食的貨?
再接下來就該果斷地把我火化,趁熱把我的骨灰埋在隨便哪顆樹下,我的靈魂或許可以隨著綠葉升騰到天國去。
既然骨灰都作了肥料,墓地就更沒必要了。咱們國家本來地少人多,我就不要跟活人爭地盤兒了。
既然連墓地也沒整,墓碑就更沒必要了,還是留給農民蓋房子、砌羊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