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兩個大於 1 的整數之乘積;
2.擁有某大於 1 而小於自身的因數(因子);
3.擁有至少三個因數(因子);
4.不是 1 也不是素數(質數);
5.有至少壹個素因子的非素數。
以下是關於合數以及壹些特殊合數的結論:
·壹個合數有奇數個因數(因子)當且僅當它是完全平方數。
1、只有1和它本身兩個約數的數,叫質數(又稱素數)。(如:2÷1=2,2÷2=1,所以2的約數只有1和它本身2這兩個約數,2就是質數。)
2、除了1和它本身兩個約數外,還有其它約數的數,叫合數。(如:4÷1=4,4÷2=2,4÷4=1,很顯然,4的約數除了1和它本身4這兩個約數以外,還有約數2,所以4是合數。)
3、1既不是質數也不是合數。因為它的約數有且只有1這壹個約數。
4,合數就是有兩個以上的因數的數叫做合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