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廣告代言人必須使用過推薦的商品或服務,如果代言人想為某件商品或某項服務代言,必須先使用該商品或接受該服。
(三)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四)10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不得進行廣告代言等相關活動。
(五)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二)廣告代言人必須使用過推薦的商品或服務,如果代言人想為某件商品或某項服務代言,必須先使用該商品或接受該服。
(三)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四)10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不得進行廣告代言等相關活動。
(五)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