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妳愛我的心,我貪妳的色,以此因緣,縱然經歷了百千劫,仍然常在纏縛中。
意思是:男女之間,因貪欲愛色,歷經無數世生死,仍然受感情煩惱的纏拌,受輪回之苦,不能解脫。
出處:《楞嚴經》卷四
富樓那。想愛同結,愛不能離,則諸世間父母子孫,相生不斷,是等則以欲貪為本。貪愛同滋,貪不能此,則諸世間卵化濕胎,隨力強弱,遞相吞食,是等則以殺貪為本。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啖,惡業俱生,窮未來際,是等則以盜貪為本。
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唯殺盜淫三為根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擴展資料
《楞嚴經》可說是壹部佛教修行大全,因為此經在內容上,包含了顯密性相各方面的深刻道理,在宗派上則橫跨禪凈密律,均衡發揮,各得其所。
《楞嚴經》是壹部極重要的大經,可說是壹部佛教修行大全,亦不為過。因為此經在內容上,包含了顯密性相,各方面重要的道理。
《楞嚴經》尤其是末法時期的種種亂相,佛在本經中,幾乎全都說到!並且指出各種對治之方。依《楞嚴經》末法眾生可於此正法得正知正見,而不被邪魔外道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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