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
《左傳·哀公七年》:“大伯端委以治周禮,仲雍嗣之,斷發文身,祼以為飾,豈禮也哉。”《禮記·王制》:“東方曰夷,被發文身,有不火食者矣。” 《左傳·哀公七年》:“大伯端委以治周禮,仲雍嗣之,斷發文身,祼以為飾,豈禮也哉。” 《淮南子.原道訓》:“九疑之南,陸事寡而水事眾,於是人民斷發文身,以象麟蟲。”(摘自黃現璠著《壯族通史》)
《莊子·逍遙遊》:“宋人次章甫而適越,越人斷發文身,無所用之。堯治天下之民,平海內之政。往見四子藐姑射之山,汾水之陽,杳然喪其天下焉。”周朝前期,宋人是文化昌盛的民族,有壹個商人把華麗的絲織品帶到越國去,但是越人斷發文身,帽子衣物毫無用武之地。“汾水之陽”,當然是在山海經裏記載的“藐姑射之山”,也就是堯帝的都城,就是現在山西的平陽。“堯帝到了“藐姑射之山”,那可是神仙住的地方,還要人去治理嗎?“杳然喪其天下焉”,人間的壹切智術在其間無用,佛教所謂“應無所住”。
《史記·趙世家·正義》記越人文身之法“刻其肌,以青丹涅之。”他們不梳冠,頭發是剪掉的;文身是用礦物、植物的顏料在身上畫些圖案。黃渺章認為,對於這種習俗向來有種種解說,如美飾說、尊榮說、巫術說、圖騰說等。東漢末期應劭還認為,越人“常在水中,故斷其發,文其身,以象龍子,故不見傷害也”,是由於古代越人“習水”而避蛟龍的壹種自我保護的方式。此外近代也有學者指出,古代越族人的“文身”是壹種“標誌型成人禮”的遺存。如果對各種說法綜合分析,可以推斷文身是中國古代越族壹種多功能的文化習俗,包含了部落標誌、圖騰崇拜和成人禮等多方面的文化含義,是帶有神秘色彩的古老遺俗。直到近代,這種習俗仍舊可以在海南黎族、臺灣高山族等民族中看到。
至於“斷發”,是剪斷頭發之意,它與“椎髻”、“披發”類似,都是古代越人流行的發式。古代漢人認為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所以無論男女都留長發終身不剪。而古越人不但剪發,而且似乎經常變換發型,有時很短,有時又留長,讓漢人覺得很好奇。
示例
《左傳·哀公七年》:“大伯端委以治周禮,仲雍嗣之,斷發文身,祼以為飾,豈禮也哉。”
漢·曹操《善哉行》:“太伯仲雍,王德之仁。行施百世,斷發文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