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婚,是指純錢物交易而定的購買式婚姻。從父系社會開始,女子喪失社會地位,依附於男子後,女子就像房田產業、金銀財寶壹樣的貨物,成為男子的所有物。只要有錢就可以買賣婦女的觀念開始在社會上流行。初期,買賣婚沒有妻妾之分,周代以後,聘娶婚確立,則以禮聘娶的女子為妻,用錢購買來的女子作為妾。
買賣婚,這在中國古代是極其盛行的。結兩姓之好,本無需什麽代價,上古時代的群婚及對偶婚階段便是如此。但隨著私有制社會的出現,對偶婚向個體婚過渡,男家要補償女子家庭的損失,所以需要付出壹些代價,彩禮就是彌補損失的。封建時代壹夫壹妻多妾制的盛行,與買賣婚是直接相關的,而有錢人家能三房四妾也由此而產生。久而久之,女子無價嫁出,則被視作不名譽的事。女子出嫁要價越高,被視作榮譽越高。在壹些地區對出嫁不以牛為代價的,當地人將會嘲笑。而超過普通數額被賣出的女子,則引以為榮。從損失的補償變成合法的勒索,以致無錢不成婚姻,"非受幣不交不親",於是聘禮就變成了嫁女的身價。
買賣婚以金錢購買為實質,其形式也是五花八門的。其中壹種就是以禮聘娶為名,金錢買賣為實的購買式婚姻。起初,“六禮”之壹的“納幣”是對婚姻的壹種尊重,但是,逐漸地變成“非禮不嫁”了。女家視彩禮的厚薄而決定是否允嫁,女子收了男家的彩禮,就開始成為男家的人,變為男家財產的壹部分,婚後,則成為男家傳宗接代的工具。男方不出彩禮錢,女方不會嫁過來;女方不得到錢,也決不肯白白出嫁。漸漸地,在彩禮錢上討價還價。男方視女方出身門第、人品才貌而出價,女方相應討價、還價。有的地方還出現了“論斤計價”的荒唐事,以每斤體重百元至幾百元的價格,與女方父母結算,婦女完全成了壹種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