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人都是醉酒,倆人同時失去正常思維,沒有誰霸王硬上弓,也沒有誰強迫誰,怎麽能說是強奸呢?事後女方告男方強奸實屬無稽之談,如果男方懂得維護自己聲譽的話,完全可以反過來告女方“她要求我這麽做的”。壹男壹女醉酒後發生關系,女方告男方強奸罪,妳怎麽看?
壹男壹女醉酒後發生關系,女方告男方強奸罪
壹男壹女醉酒後,發生性關系:許多的男女朋友喝醉酒後,腦子壹片空白,壹不小心酒後亂性,因為大腦失去了自我控制,發生了不可想象的關系,造成了不好事情發生。事後女方告男方強奸,強奸罪是否成立:因為酒醉後的失誤,吃虧的是女人,就會產生女方告男方強奸,來以用法律的手段來上告男方強奸罪而上訴,這樣罪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因為雙方都在酒醉後發生的,情況說也說不清楚。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誌,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另根據中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對正在進行強奸等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妳怎麽看?
醉酒不是強奸罪與被強奸的理由,只要不是違背被強奸者的意願,強奸罪的事實就不能成立。雙方都喝酒了和雙方都沒喝酒只是性質有差別,不能因此找喝酒的理由,就確定兩人發生性關系就指控男方涉嫌強奸犯罪,或者找喝酒的理由,定性他人強奸罪成立,只要妳酒後願意與對方發生關系,又以喝酒作為控告他人強奸,如果女方是非法占有他人利益為目的,這樣強奸罪的事實不但不能成立,本身還涉嫌敲詐勒索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