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曾因挑戰養路費征收制度引發持續時間長達半年的輿論風暴,促使全國人大法工委及國務院法制辦首次回應公民上書。
2、曾因與賀衛方等法學家聯名發表公開信呼籲為邱興華做精神疾病鑒定,引起社會對刑事被告人權利的關註。
3、曾起訴遼寧省公安廳侵害律師會見權,引起社會對犯罪嫌疑人辯護權及與之相應的律師權利的關註。
4、2007年5月曾代理多家名酒企業起訴商務部行政違法,成功叫停商務部舉行的“中國名酒”評選活動及國家質檢總局對白酒進行的“中國名牌”評比。
5、曾於2008年代理全國多家防偽企業起訴國家質檢總局,發動“反壟斷第壹案”,推動了名牌評選、免檢產品評選、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等不合理制度的廢除,並在三鹿奶粉事件曝光後發表《敦促李長江辭職書》,推動了質檢總局局長李長江的引咎辭職。
6、長期致力於維護公民表達權利和新聞自由。先後在山西嵐縣公安局副局長楊旺元訴《南方周末》、《法制日報》等十壹家媒體名譽侵權案(二審)、遼寧西豐“警察進京抓記者案”、山西“檢察官抓記者案”、《第壹財經日報》記者傅樺被控涉賄罪、《財經時報》記者崔帆訴內蒙古新聞出版局行政違法案、渭南書案、寧夏吳忠跨省抓網民、寧夏海原網民批評政府被“逃稅罪”追訴、記者劉虎實名舉報官員被訴尋釁滋事罪等多起與公民表達和新聞自由有關的案件中,代理公民、記者或媒體維權,引起社會對表達權益保護及輿論監督環境建設的高度關註。其中,遼寧西豐“警察抓記者案”促使公安機關撤銷對記者的誹謗犯罪立案,縣委書記張誌國引咎辭職。
7、曾起訴中國移動,質疑中國移動利用壟斷地位收取月租費違法。
8、另代理過三菱汽車產品責任案(二審)、浙江省首例建築工程“黑白合同”糾紛案、著名中醫藥專家冉小峰訴奇星藥業侵害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案及醫藥配方權案等多起有壹定影響的案件。
9、近年專註於刑事案件辯護。參與廣西北海案(裴金德等五人故意傷害犯罪案件)、貴州小河案(黎慶洪等人被訴黑社會犯罪案件)、湖南衡陽周氏家族黑社會案件的律師團辯護工作;為被訴職務犯罪的青海商人林時進、被訴受賄罪的原青島市公安局副局長楊加平、被訴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的原貴州道真縣副縣長熊祖模、被訴受賄罪的江西新余原人大主任周建華、被訴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抽逃註冊資本的真功夫餐飲公司原董事長蔡達標等當事人提供辯護服務。辯護風格紮實沈穩、據理力爭,被譽為“死磕派”律師代表人物。其中,熊祖模壹審判11年,周澤律師擔任二審辯護工作後,檢察院撤訴。林時進壹審判17年,二審介入後,改判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