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字典詞典 - 《史記》卷六十 三王世家第三十(2)

《史記》卷六十 三王世家第三十(2)

右燕王策。

 ?維六年四月乙巳,皇帝使禦史大夫湯廟立子胥為廣陵王。曰:於戲,小子胥,受茲赤社!朕承祖考,維稽古建爾國家,封於南土,世為漢藩輔。古人有言曰:?大江之南,五湖之間,其人輕心。楊州保疆,三代要服,不及以政。?於戲!悉爾心,戰戰兢兢,乃惠乃順,毋侗好軼,毋邇宵人,維法維則。書雲:?臣不作威,不作福,靡有後羞。?於戲,保國艾民,可不敬與!王其戒之。?

 右廣陵王策。

 太史公曰:古人有言曰?愛之欲其富,親之欲其貴?。故王者壃土建國,封立子弟,所以襃親親,序骨肉,尊先祖,貴支體,廣同姓於天下也。是以形勢強而王室安。自古至今,所由來久矣。非有異也,故弗論箸也。燕齊之事,無足采者。然封立三王,天子恭讓,群臣守義,文辭爛然,甚可觀也,是以附之世家。

 褚先生曰:臣幸得以文學為侍郎,好覽觀太史公之列傳。傳中稱三王世家文辭可觀,求其世家終不能得。竊從長老好故事者取其封策書,編列其事而傳之,令後世得觀賢主之指意。

 蓋聞孝武帝之時,同日而俱拜三子為王:封壹子於齊,壹子於廣陵,壹子於燕。各因子才力智能,及土地之剛柔,人民之輕重,為作策以申戒之。謂王:?世為漢藩輔,保國治民,可不敬與!王其戒之。?夫賢主所作,固非淺聞者所能知,非博聞強記君子者所不能究竟其意。至其次序分絕,文字之上下,簡之參差長短,皆有意,人莫之能知。謹論次其真草詔書,編於左方。令覽者自通其意而解說之。

 王夫人者,趙人也,與衛夫人並幸武帝,而生子閎。閎且立為王時,其母病,武帝自臨問之。曰:?子當為王,欲安所置之?王夫人曰:?陛下在,妾又何等可言者。?帝曰:?雖然,意所欲,欲於何所王之?王夫人曰:?願置之雒陽。?武帝曰:?雒陽有武庫敖倉,天下沖阸,漢國之大都也。先帝以來,無子王於雒陽者。去雒陽,餘盡可。?王夫人不應。武帝曰:?關東之國無大於齊者。齊東負海而城郭大,古時獨臨菑中十萬戶,天下膏腴地莫盛於齊者矣。?王夫人以手擊頭,謝曰:?幸甚。?王夫人死而帝痛之,使使者拜之曰:?皇帝謹使使太中大夫明奉璧壹,賜夫人為齊王太後。?子閎王齊,年少,無有子,立,不幸早死,國絕,為郡。天下稱齊不宜王雲。

 所謂?受此土?者,諸侯王始封者必受土於天子之社,歸立之以為國社,以歲時祠之。春秋大傳曰:?天子之國有泰社。東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方黃。?故將封於東方者取青土,封於南方者取赤土,封於西方者取白土,封於北方者取黑土,封於上方者取黃土。各取其色物,裹以白茅,封以為社。此始受封於天子者也。此之為主土。主土者,立社而奉之也。?朕承祖考?,祖者先也,考者父也。?維稽古?,維者度也,念也,稽者當也,當順古之道也。

 齊地多變詐,不習於禮義,故戒之曰?恭朕之詔,唯命不可為常。人之好德,能明顯光。不圖於義,使君子怠慢。悉若心,信執其中,天祿長終。有過不善,乃兇於而國,而害於若身?。齊王之國,左右維持以禮義,不幸中年早夭。然全身無過,如其策意。

 傳曰?青采出於藍,而質青於藍?者,教使然也。遠哉賢主,昭然獨見:誡齊王以慎內;誡燕王以無作怨,無俷德;誡廣陵王以慎外,無作威與福。

 夫廣陵在吳越之地,其民精而輕,故誡之曰?江湖之間,其人輕心。楊州葆疆,三代之時,迫要使從中國俗服,不大及以政教,以意禦之而已。無侗好佚,無邇宵人,維法是則。無長好佚樂馳騁弋獵淫康,而近小人。常念法度,則無羞辱矣?。三江、五湖有魚鹽之利,銅山之富,天下所仰。故誡之曰?臣不作福?者,勿使行財幣,厚賞賜,以立聲譽,為四方所歸也。又曰?臣不作威?者,勿使因輕以倍義也。

 會孝武帝崩,孝昭帝初立,先朝廣陵王胥,厚賞賜金錢財幣,直三千餘萬,益地百裏,邑萬戶。

 會昭帝崩,宣帝初立,緣恩行義,以本始元年中,裂漢地,盡以封廣陵王胥四子:壹子為朝陽侯;壹子為平曲侯;壹子為南利侯;最愛少子弘,立以為高密王。

 其後胥果作威福,通楚王使者。楚王宣言曰:?我先元王,高帝少弟也,封三十二城。今地邑益少,我欲與廣陵王***發兵雲。立廣陵王為上,我復王楚三十二城,如元王時。?事發覺,公卿有司請行罰誅。天子以骨肉之故,不忍致法於胥,下詔書無治廣陵王,獨誅首惡楚王。傳曰?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泥中,與之皆黑?者,土地教化使之然也。其後胥復祝詛謀反,自殺,國除。

 燕土墝埆,北迫匈奴,其人民勇而少慮,故誡之曰?葷粥氏無有孝行而禽獸心,以竊盜侵犯邊民。朕詔將軍往征其罪,萬夫長,千夫長,三十有二君皆來,降旗奔師。葷粥徙域遠處,北州以安矣?。?悉若心,無作怨?者,勿使從俗以怨望也。?無俷德?者,勿使王背德也。?無廢備?者,無乏武備,常備匈奴也。?非教士不得從徵?者,言非習禮義不得在於側也。

 會武帝年老長,而太子不幸薨,未有所立,而旦使來上書,請身入宿衛於長安。孝武見其書,擊地,怒曰:?生子當置之齊魯禮義之鄉,乃置之燕趙,果有爭心,不讓之端見矣。?於是使使即斬其使者於闕下。

 會武帝崩,昭帝初立,旦果作怨而望大臣。自以長子當立,與齊王子劉澤等謀為叛逆,出言曰:?我安得弟在者!今立者乃大將軍子也。?欲發兵。事發覺,當誅。昭帝緣恩寬忍,抑案不揚。公卿使大臣請,遣宗正與太中大夫公戶滿意、禦史二人,偕往使燕,風喻之。到燕,各異日,更見責王。宗正者,主宗室諸劉屬籍,先見王,為列陳道昭帝實武帝子狀。侍禦史乃復見王,責之以正法,問:?王欲發兵罪名明白,當坐之。漢家有正法,王犯纖介小罪過,即行法直斷耳,安能寬王。?驚動以文法。王意益下,心恐。公戶滿意習於經術,最後見王,稱引古今通義,國家大禮,文章爾雅。謂王曰:?古者天子必內有異姓大夫,所以正骨肉也;外有同姓大夫,所以正異族也。周公輔成王,誅其兩弟,故治。武帝在時,尚能寬王。今昭帝始立,年幼,富於春秋,未臨政,委任大臣。古者誅罰不阿親戚,故天下治。方今大臣輔政,奉法直行,無敢所阿,恐不能寬王。王可自謹,無自令身死國滅,為天下笑。?於是燕王旦乃恐懼服罪,叩頭謝過。大臣欲和合骨肉,難傷之以法。

 其後旦復與左將軍上官桀等謀反,宣言曰?我次太子,太子不在,我當立,大臣***抑我?雲雲。大將軍光輔政,與公卿大臣議曰:?燕王旦不改過悔正,行惡不變。?於是脩法直斷,行罰誅。旦自殺,國除,如其策指。有司請誅旦妻子。孝昭以骨肉之親,不忍致法,寬赦旦妻子,免為庶人。傳曰?蘭根與白芷,漸之滫中,君子不近,庶人不服?者,所以漸然也。

 宣帝初立,推恩宣德,以本始元年中盡復封燕王旦兩子:壹子為安定侯;立燕故太子建為廣陽王,以奉燕王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