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是班氏兩代人的心血結晶。班固的父親班彪,曾續《史記》成《史記後傳》若幹篇;班固於明帝永平元年(58年)在父親著作的基礎上開始撰定《漢書》,五年後被人告發,以私改國史罪被捕入獄,得弟班超營救,明帝親閱所寫傳記,不僅沒有處分,反而供職蘭臺,敕令修史;至章帝建初七年(82年)基本完成,前後經歷了二十八年。壹部分“誌”“表”,還是在他死後由其妹班昭及馬續續補完成的。
《漢書》沿用《史記》的體例而略有變更,改“本紀”為“紀”,改“書”為“誌”,改“列傳”為“傳”,刪去“世家”。全書包括紀十二篇,表八篇,誌十篇,傳七十篇,***壹百篇,記載了上自漢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下至王莽地皇四年(23年),***二百三十年的歷史。
《漢書》中的“紀”***十二篇,是從漢高祖至平帝的編年大事記。
《漢書》中的“表”***八篇,多依《史記》舊表而新增漢武帝以後之沿革。前六篇的記載包括漢初同姓諸侯之《諸侯王表》,異姓諸王之《異姓諸侯王表》,高祖至成帝之《功臣年表》等,借記錄統治階層來達到尊漢的目的。後二篇為《漢書》所增,包括《百官公卿表》和《古今人表》。
《漢書》中的“誌”***十篇,是專記典章制度的興廢沿革。由於《漢書》已用“書”為大題,為免混淆,故改“書”為“誌”。各誌內容多貫通古今,而不專敘西漢壹朝的歷史事跡。
《漢書》中的“傳”***七十篇,仍依《史記》之法,以公卿將相為列傳,亦以時代之順序為主,先專傳,次類傳,再次為邊疆各族傳和外國傳,最後為亂臣賊子王莽傳,體例分明。最後壹篇是《敘傳》,述其寫作動機、編纂、凡例等。
另外,“紀“”傳”各篇後均附以“贊”,說明作者對人或事的批評或見解。《漢書》尤以史料豐富、聞見博洽著稱,“整齊壹代之書,文贍事詳,要非後世史官所能及”(章學誠語)。可見,《漢書》在史學史上有重要的價值和地位。《漢書》以史家之筆,記錄西漢壹代的歷史,對漢代統治集團的昏庸殘暴,對上層社會的炎涼冷暖,對社會危機和民生疾苦,對有功於社會的仁人誌士,均有比較客觀真實的反映,其中也寄寓著作者的愛憎和批判。
班固生活的時代,封建神學思想已發展成為當時的統治思想,而班氏父子又是“唯聖人之道然後盡心焉”的史學家,他們自然以維護封建神學思想為己任,將“聖人之道”作為自己著作的指導思想。這樣,作者壹面承襲《史記》的內容,壹面又指責它“是非頗謬於聖人”,因而篡改《史記》的觀點,使《漢書》更加符合於封建正統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