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西洋公約(North AtlanticTreaty)又稱“《北大西洋公約》”是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締結的針對蘇聯等國的軍事聯盟條約。條約由美、加(拿大)、英、法、荷、比、盧、意、葡、丹、挪、冰島於1949年4月4日在華盛頓簽訂,同年8月24日生效。條約未規定有效期限。爾後,希臘、土耳其、聯邦德國和西班牙陸續加入。本條約正文14條,主要內容:締約國實行“集體自衛”;任何締約國同他國發生戰爭時,必須給予援助,包括使用武力。1949年8月條約生效時,成立了北大西洋條約組織。總部設在布魯塞爾。主要機構有部長理事會、軍事委員會。其最高司令部由美國將軍任最高司令,統率各成員國撥交他指揮的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