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給偶像,是很多追星女孩可望而不可即的夢想。
對於富家千金於文鳳來說,亦是如此。哪怕,她已經以女友的身份,陪伴了偶像13年,卻依舊沒能嫁給偶像。
她的偶像,便是周星馳。
在星爺“被公開”的戀情之中,於文鳳是最特別的壹個。不僅因為她出身豪門,也不僅因為她把星爺的事業經營得有聲有色,更不僅因為她陪伴星爺的時間最長。
而是因為分手之後,她對媒體揚言:“就不放過他。”
為此,她和周星馳的官司打了7年,至今還沒有了結。
曾經的戀人變成如今的怨偶,他們,到底經歷什麽?
1949年,壹個30歲的男人帶著50元來到了香港。
50年後,這個男人的資產超過了30億。香港的青馬大橋、廣州的中心廣場和深圳的地王大廈都是出自這個男人的家庭。
這個男人,便是於鏡波。
都說“虎父無犬子”,在於鏡波的影響下,他的孩子壹個比壹個出色:
大女兒主攻飲食業,成為香港第三大餅家“東海堂高級面包西餅專賣店”主要股東;
二兒子在機構高層任職,同時還是壹家上市公司的掌門人之壹;
小兒子也創建了自己的公司。
而小女兒於文鳳同樣也不落後。
她在哥哥的公司任職期間,還和朋友壹起,在香港開設經營了多家餐廳。小小年紀也能把這些餐廳打理得風生水起。
不僅如此,她還特別擅長理財。
她花1億2600萬港幣購買鋪子,兩年後,以1億8000萬港幣賣出,凈賺5000多萬港幣;
她花8億4000萬買下壹系列鋪位,找人投資建設之後,以12億4000萬港幣賣出,凈賺4億港幣;
她玩轉房產8年,獲利22億。
豪門出身,眼光獨到,精明能幹,公認的“炒樓高手”,這個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女孩,靠自己的頭腦又給自己鍛造了壹系列金湯匙。
即使於文鳳拿的是富家千金人設,吸金能力壹流,但是她有“公主命”,卻沒有“公主病”。在花錢方面,她並不大手大腳。
她被媒體拍到,腳上打著繃帶,手裏拄著拐杖出門。即使這樣,她還是選擇先坐巴士過海,再坐的士,只是因為這樣能省下十塊錢。
佳人自有才子配,家裏“有礦”、聰明賢惠的於文鳳很快便遇見了那個才子。
1990年,周星馳的《賭聖》上映,短短28天,票房沖到了4132萬。而在這之前,香港最賣座的電影《八星報喜》票房也只有3000多萬。
1992年,周星馳拍了8部電影。在年度最賣座的電影評比中,周星馳占了7個,且前五名都是他的。
其中的《審死官》更是獲得當年亞太影展影帝大獎,直到現在,這個記錄也沒有能夠打破。也正是因為這部電影,閃閃發光的周星馳吸引了於文鳳的註意,從此周星馳的粉絲中有了於文鳳的名字。
於文鳳愛看周星馳的電影,不僅看,還細細揣摩,揣摩劇中的細節,揣摩創作意圖,揣摩電影的表現技巧,揣摩周星馳通過電影釋放的自己。看壹遍揣摩不出來,那就看兩遍、三遍……即使是做粉絲,於文鳳也是做最懂偶像的那個粉絲。
出生名門,意味著於文鳳比普通粉絲更有機會接近自己的偶像。
1997年的壹天,周星馳約了朋友出來喝酒聊天。於文鳳便被那個朋友拉到了周星馳面前:“她是於文鳳,妳的忠實影迷,非常崇拜妳,壹直很想見妳,所以今天帶她過來。”
但偶像粉絲眾多,貌不驚人的於文鳳並沒有在周星馳的心裏留下什麽印象。
不久,周星馳受邀參加壹場交流會。在會中,作為香港有名的地產大亨,於鏡波對周星馳說:“周先生,我女兒可是妳的鐵桿粉絲啊……”。
自此,偶像和這個鐵桿粉絲的交流逐漸多了起來,不久後二人便確立了戀愛關系。
都說“遇良人先成家,遇貴人先立業。”對於那時的周星馳來說,於文鳳既是良人,又是貴人。
曾經,周星馳創辦的公司因為經營不善出現危機。可又偏偏禍不單行,周星馳在健身房鍛煉的時候,壹不小心扭傷了脖子,於文鳳便對男友說:“妳好好養傷,公司的事我來幫妳打理。”
周星馳想要財務顧問,於文鳳幫他;
周星馳想要投資房產,於文鳳幫他;
周星馳想要拼命掙錢,於文鳳幫他;
周星馳想要不受其他事情打擾,專註拍電影,於文鳳依舊幫他。
遇見於文鳳之後,不僅公司起死回生,周星馳本人的身價也在女友的打理下暴漲。
遇見周星馳之後,於文鳳只求壹件事:結婚。
可周星馳,顯然不想這麽做。
剛在壹起的時候,在餐館吃完飯的兩個人剛出門,就遇到了記者。原本還說說笑笑的兩個人馬上彈開,周星馳也匆忙逃離現場。
這段見到鏡頭就逃的戀情,持續了八年。雖然周星馳沒有公開承認這段戀情,周星馳的緋聞確實減少很多。
2008年,二人再次被媒體拍到。這次,周星馳沒有面露不悅,也終於沒有落荒而逃。
戀情終於能夠光明正大了,但是於文鳳並沒有開心太久。因為擺在她面前的,還有更多的難題。
周媽媽算是其中壹個。
有人說周媽媽更看重周星馳的前女友莫文蔚,覺得於文鳳太厲害,自己兒子和她在壹起會吃虧;也有人說因為於文鳳自身倔強。
據傳,二人平時幾乎不聯絡,逢年過節於文鳳也不會給周媽媽打壹個問候的電話。甚至傳聞說,周媽媽從兒子家搬走,就是為了不想看見於文鳳。
對於這類傳聞,周媽媽在采訪中表示:“我整天去旅遊才是,我壹年去五、六次旅行的啊。”而對於周星馳和於文鳳分手的新聞,周媽媽說:“無所謂啦,他是大人了,我不會過問他的事。”
在兒子的這段感情中,周媽媽到底扮演著什麽樣的角色,外人不得而知。但是很顯然,於文鳳最主要的困難,不止這壹個。
彼時的於文鳳,已經快40歲了。和男友戀愛十年,可是談起結婚,男友好像總是顧左右而言他。眼見轉正的日子卻遙遙無期,於文鳳提出了分手。
值得註意的是,二人分手的消息卻傳是周星馳的媽媽爆料出來的,雖然後來周星馳的助理緊急澄清是媒體誤解了周星馳媽媽的意思。
可畢竟是十年多的感情,誰又能做到說放就放?於文鳳沒有做到。
分手之後,於文鳳依舊在周星馳的公司,除了不是周星馳的女朋友了,其他的好像壹切都沒變。
可惜的是,這樣的平靜,並沒有維持太久。很快,二人就劍拔弩張了起來。
分手兩年後,於文鳳壹紙訴狀將周星馳告上了法庭。
在訴狀中,於文鳳自稱,從2002年起,自己就成了周星馳的個人財務顧問,工資是每個月2萬元,後來還調到過5.9萬。那時,滿心滿眼都是周星馳的於文鳳,主動將自己的工資下調到每個月3.5萬。
除此之外,她還利用自己的商業眼光幫助周星馳投資房產,甚至在她的幫助下,本就有才華的周星馳身價更是壹度飆升到了50個億。
在和周星馳在壹起的13年裏,於文鳳幫他賺了10億港幣。勞苦功高至此,在周星馳的公司裏,於文鳳只是個掛名董事,公司歸周星馳和他姐姐所有。
相愛的時候,這些在愛情面前都不值壹提;當愛情被消磨幹凈的時候,曾經被愛情蒙蔽的東西都壹壹展現。
原本口頭承諾的8000萬傭金和顧問費,周星馳只支付了1000萬後,便再也沒了下文。哪怕這壹千萬,周星馳還稱是無償贈與,而不是拖欠的。
因為當時二人是情侶,再加上當時周星馳是口頭承諾,二人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所以於文鳳敗訴。
面對這個結果,於文鳳毫不猶豫地選擇了繼續上訴。
或許是為13年青春感到不甘,也或許是因愛生恨決定報復,哪怕於文鳳很不缺錢,哪怕她如今已經結交了百億富豪男友廖堯城,她依舊揚言:“就不放過他。”
相反,周星馳仿佛陷入了債務危機中。
原來,周星馳曾經簽訂了對賭協議,結果對賭失敗,虧空2億。無奈之下,周星馳把自己的豪宅抵押用於還債。
周星馳發布了壹條聲明,駁斥了他對賭失敗欠下巨債的傳聞。但是關於前女友的債務,他只字未提。
相戀13年,分手10年,官司就打了8年,本以為是金童玉女,沒想到卻成了壹段孽緣。
於是,有人批評於文鳳翻臉不認人,分手也不能體面而大度。但就像郭德綱說的:“勸妳壹定要大度的人,妳要離他遠壹點。因為雷劈他的時候會連累妳。”
未知他人苦,便勸他人大度,也是壹種近乎專制的殘忍。
也有人評論說周星馳小時候窮怕了,壹心只想掙錢,做人不厚道。
曾經有壹篇文章中這樣評價周星馳:“那種在角色中屢屢出現的,對愛情的不安全感,對自我能力的懷疑,對前途的迷茫,自嘲乃至自棄。簡單講,就是屌絲氣質,始終縈繞在這位天王巨星的眼神、語氣和待人接物之中。”
對於於文鳳來說,陪伴周星馳的13年裏,她的付出、她的感情、她的隱忍、她壹次次期待又壹次次失望,這其中多少辛酸,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
對於周星馳來說,在和於文鳳交往的13年裏,自己經歷了怎樣的心路變化,又是如何掙紮於家人和戀人之間,個中滋味恐怕也只有自己能夠體會。
曾經深愛,壹朝分手,如果能夠各自安好、結局歡喜,誰又願意做痛苦的癡男怨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