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視劇《夢華錄》中的“歌伎”和“樂伎”,都聲稱自己不以色侍人,與“娼妓”有區別。事實上也是這樣,古代的“歌伎”“樂伎”都是以“伎”侍人的,這裏的“伎”同“技”,也就是憑借壹技之長去賺錢養家糊口的,俗稱“賣技”“賣藝”,相當於後來的“歌女”“舞女”之類,相當於現代的“藝人”。而不是指去靠出賣肉體來過活的“娼妓”。下面詳細說明。
? 壹、古代的“妓”和“伎”是真的不壹樣? 根據最新版(第七版)的《辭海》《現代漢語詞典》等資料,對二字作壹概括性介紹。
? 先說“伎”。“伎”讀作jì,其意義有兩個:其壹是同“技”,意思是“技巧;技藝”。比如《尚書·秦誓》中“無他伎”的“伎”,與課文《狼》中的“技止此耳”的“技”是壹個意思,都是指“技藝”。成語“故伎重演”也可說成“故技重演”,意思壹樣。其二是“古代稱以歌舞為業的女子”,也稱為“歌伎”“樂伎”“樂女”,都是指古代的歌舞伎,也就是樂舞藝人。這些人現代壹般都是稱為“藝人”。
? 再說“妓”。“妓”讀作jì,其意義也有兩個:其壹是“古指歌女或舞女”。在這個意義上,“妓”與“伎”是相同的,都是指“女樂”,也就是“歌舞伎”。由此可以知道,古代對於歌女舞女等藝人,可稱為“歌伎”“樂伎”,也可稱為“歌妓”“樂妓”,都是指以歌舞技能為謀生手段的地位低下的女子,而不是指現代所說的以性為職業的“妓女”。
? 作為謀生手段的“伎”,本是不分男女的,所以造字者用了人字旁,寫作“伎”,但由於幹這個行當的都是女子,所以慢慢演變為“妓”了。此後也就衍生出另壹個意義了,那就是:其二“妓”指娼妓。比如,明代小說《喻世明言》中的《眾名姬春風吊柳七》有句話,叫做“自恨身為妓,遭汙不敢言”,這個“妓”就是指賣身過活的“妓女”。
? 當然,那種以賣藝為標榜,而同時也賣身的“歌妓”,在現實當中也是有的,比如,朱自清在《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中寫到:“秦淮河上原有壹種歌妓,是以歌為業的。”這裏的“歌妓”,有人九將其理解為“以歌唱為業的妓女”,也就是明裏是唱歌的,而暗中也是賣身的。
但不管怎麽說,古代的“歌伎”“樂伎”是與現代人們觀念中的“妓女”絕不壹樣的。
? 二、古代的“伎”是有“學問”的女子? 古代的歌舞伎都是有技藝的專業人員,其“學問”因人因時代而異,比如唐代名伎薛濤擅長詩歌,而宋代名伎李師師擅長曲子。
? 再如白居易的《琵琶行》中,就塑造了琵琶女這壹歌伎形象。白居易在詩的序中說:元和十年,我貶官九江郡司馬。第二年秋天,到湓浦口送壹位客人, 夜裏聽見船上有彈琵琶的,聽琵琶音調,錚錚然有京城曲調的韻味。問彈琵琶的人,原來是長安歌伎。原文是這樣說的:“問其人,本長安倡女。”這裏的“倡女”就是指“伎女”“歌伎”“樂伎”。
? 在詩歌方面,唐代女子有卓越成就的,往往是那些社會地位低下的藝伎。最有名的就是薛濤。當時與薛濤來往唱和的有元稹、白居易、張籍、杜牧、劉禹錫等有名的詩人。
? 薛濤才藝俱佳,卻終生未嫁。她與文壇許多文士名流酬唱往還,卻始終未能與誰喜結良緣,她的詩作有反映內心幽怨的,如那首有名的《柳絮》:“二月楊花輕復微,春風搖蕩惹人衣。他家本是無情物,壹任南飛又北飛。”這是借春天的柳絮比喻自己飄蕩不定、無依無靠的飄零心跡。薛濤晚年移居成都郊區的碧雞坊,建造了壹座吟詩樓,作為棲息吟詠之地,並且身著女冠(道姑)服裝以明自己不是風塵女子,過著孤寂而恬淡的生活。
? 中國詩詞在普及化過程中,伎女的作用是不容忽視的。歌伎是傳播宋詞的活躍分子,她們的傳播行為主要以唱詞的形式進行。
總之,“伎”在古代是指以歌舞(也可指雜技)為業的藝人,男女兼指。後來寫作“妓”,壹是專指女藝人了,另壹是指娼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