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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中國與日本的軍事力量對比?

進入二十壹世紀後,中國與日本的關系壹直呈現政冷經熱的狀態,究其根源反映出日本緊隨美國的後冷戰思維,試圖在從中日經貿中獲取最大經濟利益的同時,協同美國遏制中國的發展,永遠做發達國家的廉價生產基地,始終是榨取財富的對象。所以,過去十年日本人的各種小動作不斷,從中國東海的經濟專屬區劃分的吵鬧,到油氣田的爭奪;從保衛壹千海裏運輸線名下的“臺灣有事法”,到釣魚島“歸屬”論。直到剛剛發生的,在釣魚島海域撞擊中國漁船,非法拘留扣押中國漁民和漁船,無不顯現八十多年前“大日本帝國”覬覦富饒中國的陰毒。 由此引起中國愛國人士的高度關註與警惕。自然也使無數的漢奸興奮異常,或者以“旁觀者”的身份出現,異常“關心”中國的和平,告戒中國人,日本海軍亞洲第壹,中國海軍若與日本海軍作戰包輸不贏,其景之烈“慘過北洋水師”。或者,假以日本某個陸自佐官的口,壹番狂言“兩個小時殲滅中國海軍”,諸如此類,不壹而足。 這裏,在下收集整理公開的中日雙方軍事資料,分析壹二,與感興趣的同好***享。對比時不考慮美國等第三方的因素。(▲1)資料有限,列位高手,若有錯漏,恭請免予“磚刑”,在下聆聽斧正。 空中C4IRS體系: 中國和日本都已經建立齊備完善的地基國土防空C4IRS系統,能夠有效指揮控制航空兵的制空戰鬥機,地面防空部隊的地空導彈、高射炮,活動在近岸海區艦艇的艦對空導彈、艦炮,組成從超低空壹直到20000米高空的綿密國土防空網。入侵的飛機很難穿透中國,或者日本的上述防空網。 對於國土之外進行由航空兵完成的空中作戰而言,空中力量是否擁有建立在各種飛行平臺基礎上的C4IRS,其擁有的規模,裝備的技術、戰術水平,決定著壹支空中力量是否具備遠離國土,深入敵國實施攻勢作戰的能力。 在美國的壹手扶持下,日本早在1982年就開始裝備美制E—2C空中預警機,數量多達12架。目前,日本又增加了極為先進的美制E—767空中預警機,截止2009年已經裝備2架。另外,日本還裝備了約30架以美國的波音—737和日本國產的運輸機為平臺的電子偵察機、電子幹擾機等等特種作戰支援飛機。體現出日本航空自衛隊應用空中預警機時間長,經驗豐富,規模相當大的特點,尤其裝備體系與美軍的同類系統***通***融,水平世界壹流。 反觀中國人民解放軍,從1995年試用運—8海上警戒機開始學習應用空中預警機起家,歷經十余年的光陰,才迎來了由國內制造的真正意義上的空中預警與指揮機,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與日本先後購買兩款美制空中預警與指揮機的做法不同,中國同時裝備了以伊爾—76為平臺的空警—2000型(高檔)和以運—8“高新”為平臺的空警—200型(中檔)兩款空中預警與指揮機。其中,技術水平介於E—2C與E—2D之間,但是飛行性能更為優越的空警—200,依托國產運—8“高新”為平臺,具備大批生產的能力。外國媒體認為,目前,中國已經擁有5架運—8海上警戒機、6架空警—200、4架空警—2000。其他基於運—8“高新”平臺的空中指揮機、空中通信機、電子偵察機、電子幹擾機、海上巡邏機、合成孔徑雷達機等等,也有約30架進入中國人民解放軍服役。中國空中力量在這個領域的不足主要是應用時間短,經驗少,與需求相比規模太小,在技術層面上,與美國的同類裝備相比仍然有不小的差距。 總體而言,中國和日本兩國當前的空中C4IRS力量,都已經具備指揮控制本國的空中力量向對方本土發動空中戰役的能力。 空中力量的作戰飛機: 日本航空自衛隊: 三代水平的戰鬥機有208架F—15J空中優勢戰鬥機和84架F—2多用途戰鬥機。另外還有73架F—4EJ+升級版本的二代戰鬥機, 合計365架。 日本航空自衛隊的作戰飛機數量不多,可都是先進的機型。F—15J的綜合空戰指數大約為16.1,F—2的綜合空戰指數大約為16.8,F—4EJ+的綜合空戰指數大約為12.4。 中國的空中力量: 國外媒體透露,目前中國三代水平的戰鬥機有280多架蘇—27SK(含國產的殲—11)、100架蘇—30MKK、140多架殲—10。二代半水平的戰鬥機有180多架殲—8H/F。計約700多架 另外,還有殲—7B+以後的型別、殲—8A、殲—8B∕D等二代戰鬥機計約800多架(其中的170多架殲—8B/D已經從2008年開始分批升級到殲—8F的技術水平,並且稱為殲—8BF/DF)。 戰鬥機合計1500多架。 中國的戰鬥機比日本航空自衛隊的戰鬥機多,但是,超過60%的中國戰鬥機技術水平不高,綜合作戰能力不強。蘇—27SK的綜合空戰指數大約為,蘇—30MKK的綜合空戰指數大約為,殲—10的綜合空戰指數大約為,殲—8F的綜合空戰指數大約為. 中國執行攻勢作戰的飛機包括140多架轟—6系列轟炸機,其中最為先進的是2010年才服役的6ASM轟—6M,但是數量很少。其次是已經成建制形成作戰能力的4ASM轟—6H/K(日常訓練中多以2ASM的形式出現)。所有的轟—6都是執行核常兼備任務的國家戰略空中力量,占機隊50%的轟—6A+等早期型目前尚未升級,無ASM作戰能力,只能投擲常規炸彈和核炸彈。其余50%轟—6則主要執行防區外的ASM攻擊任務,依據使用的ASM不同的型號,射程從300公裏到2500公裏。所以的轟—6都已經具備使用精確制導炸彈的投擲能力。 另外擁有160多架殲轟—7/7A戰鬥轟炸機,該機的綜合作戰能力與帕娜維亞的“狂風”IDS相當,已經具備防區外導彈攻擊、壓制敵方防空火力(SEAD)、精確制導轟炸的能力。該機也是執行核常兼備作戰任務的,但是屬於戰役級別。 另外擁有200多架的強—5攻擊機,該機是壹種作戰半徑為400公裏的,載彈2噸的戰術飛機,目前,部分已經升級成為投擲制導炸彈,執行精確攻擊的近距支援任務。攻勢作戰飛機計約500多架。 中國的作戰飛機合計2000多架。 雙方空中力量的比較: (壹) 空中優勢: 中國能夠到達日本,與日本航空自衛隊的戰鬥機爭奪制空權的戰鬥機主要是蘇—27和蘇—30大約380多架。與日本航空自衛隊的戰鬥機數量相當,即使不考慮日本的防空力量,總體上也沒有奪取日本上空的制空權的實力。 另壹方面,日本能夠到達中國,與中國空中力量的戰鬥機爭奪制空權的戰鬥機只有F—15J、F—2兩款,計約290多架。即使不考慮中國的防空力量,總體而言也沒有奪取中國上空的制空權的能力。中日雙方上述第三代戰鬥機技戰術水平、空對空導彈的技戰術水平基本相當,綜合空戰指數無顯著差距。 如果雙方交戰的空域在中國東海上空,不考慮各自海軍艦艇的防空能力,由於中國可以增加殲—8BF/DF、殲—8H/F和殲—10參戰,使得中方戰鬥機數量從380多架陡然上升到870多架(這裏沒有考慮殲—7系列戰鬥機)。是日本現在能夠投入的360多架戰鬥機的2.4倍。顯而易見,中國事實上擁有超過日本航空自衛隊的空戰實力。

(二) 戰場遮斷: 日本航空自衛隊的三型戰鬥機都有對地攻擊能力。其中,最強的是F—2,其次是F—4EJ,目前的F—15J尚未具備使用空對地∕艦導彈的能力。F—2的強悍則表現在既能投擲精確制導炸彈,又能發射“幼畜”空對地導彈和ASM—1反艦導彈。F—4EJ也有與之相同的攻擊能力,但是作戰半徑明顯不如F—2。 對於日本的戰鬥機群而言,用於執行空中優勢的力量,也就是執行戰場遮斷的力量,如果試圖集中力量奪取制空權,那麽,就不可能集中力量去執行戰場遮斷這類任務。反之亦然。尤其與中國這樣的綜合國力比較強大的國家交戰時,兩類任務的矛盾將更為突出。 中國的空中力量與日本航空自衛隊有著非常大的區別。中國的上述戰鬥機均擁有壹定的對地攻擊能力,可以用於近距空中支援。但是由於中國另外擁有大量的專門執行對地攻擊任務的轟炸機、戰鬥轟炸機和攻擊機,因此,這些戰鬥機在上述假設的中日對抗中基本上只需專心執行奪取制空權的任務,戰場遮斷由轟炸機和戰鬥轟炸機來執行,近距空中支援則由攻擊機執行。 無論是轟—6H/K/M,還是殲轟—7A,在執行常規的戰場遮斷任務時,既能在中國東海海域使用空對艦導彈攻擊日本的艦艇,也能直接揮師東進,空襲日本本土。當然兩類飛機突擊日本時的戰術、機載武器、需要的護航兵力並不壹樣。 腿很短的強—5攻擊機(低—低—低剖面的作戰半徑≤400千米)通常執行攻擊距離海岸線200千米以內敵入侵艦船的任務。 結論: 目前,日本航空自衛隊若要發動對中國的本土空中戰役,其實力顯然是不夠的。至於在中日海洋權益及島嶼主權沖突中,日本壹定會積極的使用航空自衛隊掩護和支援海上自衛隊的艦艇。其奪取沖突海域的局部制空權的能力更主要的依賴於F—15J戰鬥機的應用效果。 面對著中國的第三代戰鬥機,如果每次的空戰日本戰鬥機都比中國戰鬥機多出二倍以上,那麽日方獲得局部空優的概率≥70%;如果每壹次空戰中國戰鬥機都比日本戰鬥機多出二倍以上,則中方獲得局部空優的概率≥68%;如果雙方每壹次空戰的戰鬥機數量沒有差距,那麽都無法奪取局部空優。◆1 在雙方努力奪取空中優勢的同時,如果日本試圖動用F—2、F—4EJ在少量F—15J(如上所述,日本要奪取空中優勢,必須集中使用F—15J)的掩護下對中國艦艇進行攻擊的話,中國不必抽調正在執行空優任務的第三代戰鬥機,可以另外派出更多的(可以超過日本攻擊機群二倍以上)主要執行截擊任務的戰鬥機前往攔截日本攻擊機群。而面對最為擅長執行攔截作戰的,掛載著先進的空對空導彈的殲—7E/G、殲—8BF/DF,因為掛載大量空對地∕艦武器,行動異常笨拙,數量又處於劣勢的日本戰鬥機,其結果恐怕要比五十年前美國戰鬥轟炸機在越南面對米格—21攻擊慘烈若幹倍。 相反,同樣狀態下,如果中國動用殲轟—7A、轟—6H在殲—8H/F的掩護下對日本艦艇發動攻擊時,日本航空自衛隊卻無法如同中國壹樣,在不抽調正在執行空優任務的戰鬥機的情況下,投入更多的戰鬥機對中國攻擊機群進行攔截。 眾所周知,空中戰役的關鍵在於時間。勝負以分秒計的作戰,單位時間內投入戰區的兵力才是有效兵力。 關於中國空中力量的實力,蘭德公司在2009年進行了預測海峽兩岸未來空戰模擬,並且公布了模擬結果(部分內容見附件),這個模擬雖然不是美國官方認可的,但是作為第三方的視角,可取之處也不少。臺灣的戰鬥機總數與日本航空自衛隊的戰鬥機總數相當,雖然日本戰鬥機的質量略微高些,但是發生交戰的海域離開基地更遠。依然有參考價值。

◆1:日本的F—15J、F—2戰鬥機掛4枚美制AIM—120C5導彈和2枚格鬥導彈時的空戰指數約為18。F—4EJ戰鬥機掛4枚AIM—7M導彈和2枚格鬥導彈時的空戰指數約為11。執行對地攻擊任務時日本戰鬥機只能掛2枚格鬥導彈,自衛空戰的能力下降到指數10以下。 中國的蘇—30MKK∕殲11B掛4枚P—77導彈和4枚P—73格鬥導彈時的空戰指數約為18。蘇—27S∕殲—11A掛6枚P—27導彈和2枚P—73格鬥導彈時的指數約為17。殲—10掛2枚PL—12“閃電”導彈和2枚PL—9C格鬥導彈時指數約為16.8。殲—8掛2枚PL—12“閃電”導彈和2枚PL—9C格鬥導彈時空戰指數約為13。

附件:蘭德公司2009年再次評估了海峽兩岸未來的空戰,假設時間2013,部分內容如下 表1 解放軍空軍投入力量 飛機類型 基本數量′2009 可能達到的數量′2013 SU—30 73 150 SU—27/J—11 116 130 J—10 100 250 J—8先進型 62 100 J—8 280 0 多功能戰機小計 631 630 JH—7 40 40 Q—5 200 0 H—6先進型 46 60 H—6 50 40 轟炸機小計 336 140 參戰飛機總數 967 770

表2 首日戰機出動率 對地攻擊 機型 出動次數 精確制導武器投擲量 SU—30 82 328 J—10 115 330 JH—7 44 88 H—6 50 H—6K 46 92 其他攻擊 J—8adv 54 108 J—8 20 40 護航 J—8 97 Non-BVR SU—27/J—11 118 P-77/PL-12 J—8 172 Non-BVR

總數 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