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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包拯傳 翻譯

壹、譯文: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最初考中進士,被授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的知縣。因為父母親年紀都大了,包拯辭官不去赴任。得到監和州稅的官職,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老人。幾年之後,他的父母親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築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還是徘徊猶豫、不忍離去,同鄉父老多次前來勸慰勉勵。

過了很長時間,包拯才去接受調遣,擔任了天長縣的知縣。有盜賊將人家牛的舌頭割掉了,牛的主人前來上訴。包拯說:“妳只管回家,把牛殺掉賣了。”不久又有人來控告,說有人私自殺掉耕牛,包拯道:“妳為什麽割了人家的牛舌還要來控告別人呢?”

這個盜賊聽罷又是吃驚又是佩服。移任端州知州,升為殿中丞。端州這地方出產硯臺,他的前任知州假借上貢的名義,隨意多征幾十倍的硯臺來送給權貴們。包拯命令工匠只按照上貢朝廷的數目制造。壹年過去,他沒有拿壹塊硯臺回家。

不久,包拯被授為監察禦史裏行,改任監察禦史。當時張堯佐被任命為節度使兼宣徽兩院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和包拯壹齊對此進行辯論,話語十分懇切。又曾建議說:“國家每年用歲幣賄賂契丹,這並非防禦戎狄的良策,應該訓練士卒、選拔將領,致力於充實和鞏固邊防。”又請求朝廷重視門下省封駁制度,以及廢罷和禁銅貪贓枉法的官吏,選拔地方長官,實行對補蔭弟子進行考試的制度。

當時各路轉運使都兼任按察使,往往摘取無關緊要的小節來上奏彈劾官吏,專門以苛刻的考察來相互標榜、自詡高明,使得地方官吏十分不安,包拯於是請求朝廷廢罷了按察使之職。

包拯出使契丹,契丹讓典禮官對包拯說:“雄州城新開了壹個便門,是不是想招誘我國叛逆之人以刺探邊疆情報呀?”包拯說:“涿州城也曾經開過便門,刺探邊境情報何必用開便門的方式呢?”那人於是無言以對。

歷任三司戶部判官,出任京東轉運使,改授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移任陜西,又移任河北,進京擔任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谷專門置辦造船用的木材,隨意向老百姓攤派征取,而且這裏的七個州負責提供造河橋用的竹索,常常多達幾十萬,包拯都上奏朝廷,停止了這些攤派。

契丹在邊境附近集結軍隊,邊境的州郡逐漸緊張起來,朝廷命令包拯到河北調發軍糧。包拯說:“漳河地區土地肥沃,百姓卻不能耕種,邢、洺、趙三州有民田壹萬五千頃,都用來牧馬,請求全部給老百姓耕種。”朝廷答應了他的請求。解州鹽法往往給百姓造成負擔,包拯前往經營治理,請求朝廷全部進行通商貿易。

包拯被任命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多次議論和斥責受寵信的權臣,請求朝廷廢止所有內授官職等不正當的恩寵。又羅列上陳唐代魏征的三篇奏疏,希望皇帝把它們當作座右銘和借鑒。

又上章陳述天子應當明智地聽取和采納臣下的意見,辨清結黨營私的人,愛借有才能的人,不能堅持先入為主的主觀意見,壹***是七件事;又請求去除刻薄的風氣,抑制投機取巧的人,端正刑典,明確禁令,不要輕易大興土木,禁止妖妄荒誕的事情,朝廷大多實施推行了這些意見。

包拯被任命為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曾建議在邊境無事時將軍隊移到內地,但沒有得到答復。現在,包拯請求:“罷除河北的屯兵,將他們分別安置在黃河以南的兗、鄆、齊、濮、曹、濟各州,即使邊境告急,也無需擔心來不及調遣。如果說邊境的守兵不能壹下子減少,那麽就請求朝廷訓練義勇,減少幹糧,每年的花費,比不上屯兵壹個月的費用,壹州的財賦就很充足了。”沒有得到答復。

移任瀛州知州,各州用公家的錢進行貿易,每年累計虧損十多萬,包拯上奏全部罷除。因為兒子去世,包拯請求在方便的州郡任職,做揚州知州,又移任廬州5升為刑部郎中。因為保薦官員有失而獲罪,被降為兵部員外郎、池州知州。

召令暫時代理開封府尹,升為右司郎中。包拯在朝廷為人剛強堅毅,貴戚宦官為之收斂,聽說過包拯的人都很怕他。人們把看到包拯的笑比作黃河水變清壹樣難。兒童婦女也知道他的大名,喊他為“包待制”。京城稱他說:“關節不到,有閻王爺包老。”

以前的制度規定,凡是告狀不得直接到官署庭下。包拯打開官府正門,使告狀的人能夠直接到他面前陳述是非曲直,使胥吏不敢欺騙長官。朝中官員和勢家望族私築園林樓榭,侵占了惠民河,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發大水,包拯於是將那些園林樓謝全部毀掉。有人拿著地券虛報自己的田地數,包拯都嚴格地加以檢驗,上奏彈劾弄虛作假的人。

升任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上奏說:“太子空缺的時間已經很久了,天下人都很擔憂,陛下長時間猶豫不決,這是為什麽?”仁宗說:“妳想讓誰立為太子呢?”

包拯說:“微臣我沒什麽才能而擔任朝廷官職,之所以請求皇上預立太子,是為國家長遠著想。陛下問我想讓誰做太子,這是懷疑我啊。我已年屆七十,又沒有兒子,並不是謀求好處的人。”皇帝高興地說:“我會慢慢考慮這件事的。”包拯請求裁減內廷侍臣的人數,減損和節約浩大的開支,責成各路行政機構盡職盡業,禦史府可以自行推薦屬官,減少每年的休假日期,這些事情都得到了實行。

張方平任三司使,因購買豪民的財產而獲罪、包拯上奏彈劾,罷免了張的官職;但宋祁取代張方平,包拯又加以指責;宋祁被罷免後,包拯以樞密直學士的身份權兼三司使。歐陽修說道:“包拯真是《左傳》中所說的‘牽牛踩了別人的地而地的主人把牛搶奪過來’,這種懲罰已經過重了,又貪戀三司使的肥缺,不也太過分了嗎!”

包拯因此呆在家裏回避,過了很長時間才出來。他在三司任職時,凡是各庫的供上物品,以前都向外地的州郡攤派,老百姓負擔很重、深受困擾。包拯特地設置榷場進行公平買賣,百姓得以免遭困擾。官吏負欠公家錢帛的多被拘禁,壹有機會就逃走,又把他的妻兒抓起來,包拯都給放了。升給事中,擔任三司使。幾天後,被任命為樞密副使。隨即又升為禮部侍郎,包拯推辭不受。很快因病去世,享年六十四歲。朝廷贈他為禮部尚書,謚號為“孝肅”。

二、原文:元末 脫脫、阿魯圖等編訂《宋史》第316卷列傳第75《包拯傳》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也。始舉進士,除大理評事,出知建昌縣。以父母皆老,辭不就。得監和州稅,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歸養。後數年,親繼亡,拯廬墓終喪,猶裴徊不忍去,裏中父老數來勸勉。久之,赴調,知天長縣。有盜割人牛舌者,主來訴。拯曰:“第歸,殺而鬻之。”尋復有來告私殺牛者,拯曰:“何為割牛舌而又告之?”盜驚服。徙知端州,遷殿中丞。端土產硯,前守緣貢,率取數十倍以遺權貴;拯命制者才足貢數。歲滿,不持壹硯歸。

尋拜監察禦史裏行,改監察禦史。時張堯佐除節度、宣徽兩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與拯***論之,語甚切。又嘗建言曰:“國家歲賂契丹,非禦戎之策。宜練兵選將,務實邊備。”又請重門下封駁之制,及廢錮贓吏,選守宰,行考試補蔭弟子之法。當時諸道轉運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細故,務苛察相高尚,吏不自安,拯於是請罷按察使。

去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謂拯曰:“雄州新開便門,乃欲誘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嘗開門矣,刺疆事何必開便門哉?”其人遂無以對。

歷三司戶部判官,出為京東轉運使,改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徙陜西,又徙河北,入為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谷務造船材木,率課取於民;又七州出賦河橋竹索,恒數十萬,拯皆奏罷之。契丹聚兵近塞,邊郡稍警,命拯往河北調發軍食。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趙三州民田萬五千頃,率用牧馬,請悉以賦民。”從之。解州鹽法率病民,拯往經度之,請壹切通商販。除天章閣待制、知諫院。數論斥權幸大臣,請罷壹切內除曲恩。

又列上唐魏鄭公三疏,願置之坐右,以為龜鑒。又上言天子當明聽納,辨朋黨,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說,凡七事;請去刻薄,抑僥幸,正刑明禁,戒興作,禁妖妄。朝廷多施行之。除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嘗建議無事時徙兵內地,不報。至是,請:“罷河北屯兵,分之河南兗、鄆、齊、濮、曹、濟諸郡,設有警,無後期之憂。

借曰戍兵不可遽減,請訓練義勇,少給糇糧,每歲之費,不當屯兵壹月之用,壹州之賦,則所給者多矣。”不報。徙知瀛州,諸州以公錢貿易,積歲所負十余萬,悉奏除之。以喪子乞便郡,知揚州,徙廬州,遷刑部郎中。坐失保任,左授兵部員外郎、知池州。復官,徙江寧府,召權知開封府,遷右司郎中。

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舊制,凡訟訴不得徑造庭下。拯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吏不敢欺。中官勢族築園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適京師大水,拯乃悉毀去。或持地券自言有偽增步數者,皆審驗劾奏之。

遷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奏曰:“東宮虛位日久,天下以為憂,陛下持久不決,何也?”仁宗曰:“卿欲誰立?”拯曰:“臣不才備位,乞豫建太子者,為宗廟萬世計也。陛下問臣欲誰立,是疑臣也。臣年七十,且無子,非邀福者。”帝喜曰:“徐當議之。”請裁抑內侍,減節冗費,條責諸路監司,禦史府得自舉屬官,減壹歲休暇日,事皆施行。

張方平為三司使,坐買豪民產,拯劾奏罷之;而宋祁代方平,拯又論之;祁罷,而拯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歐陽修言:“拯所謂牽牛蹊田而奪之牛,罰已重矣,又貪其富,不亦甚乎!”拯因家居避命,久之乃出。其在三司,凡諸管庫供上物,舊皆科率外郡,積以困民。拯特為置場和市,民得無擾。吏負錢帛多縲系,間輒逃去,並械其妻子者,類皆釋之。遷給事中,為三司使。數日,拜樞密副使。頃之,遷禮部侍郎,辭不受,尋以疾卒,年六十四。贈禮部尚書,謚孝肅。

擴展資料

壹、創作背景

元初,元世祖忽必烈就曾詔修宋史,但因體例、年號不壹而未成。

元順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下令修遼、金、宋三史。鐵木兒塔識、賀惟壹、張起巖、歐陽玄等七人任總裁官,還有史官斡玉倫徒、泰不華、於文傳、貢師道、余闕、賈魯、危素等23人,脫脫於至正四年五月(1344年)辭職,中書右丞相阿魯圖繼任,阿魯圖雖名為都總裁,但不諳漢字。

至正五年(1345年)十月成書,只用了兩年半的時間。至正六年(1346年)在江浙行省予以刊刻。

修撰本朝史的工作,在北宋前期由崇文院承擔;王安石變法改革官制後,主要由秘書省負責。官修的當代史有記載皇帝言行的起居註,記載宰相、執政議事及與皇帝問對的時政記,根據起居註、時政記等按月日編的日歷,詳細記載典章制度的會要,還有編年體的“實錄”和紀傳體的“國史”。

元末修撰的這部宋史,是元人利用舊有宋朝國史編撰而成,基本上保存了宋朝國史的原貌。

宋史對於宋代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民族關系、典章制度以及活動在這壹歷史時期的許多人物都做了較為詳盡的記載,是研究兩宋三百多年歷史的基本史料。

二、人物評價

包拯平生整治吏治、註重生產、鞏固國防、舉賢任能、為民請命,頗有政績,是中國歷史上的名臣,傑出的清官代表。包拯之名,成為清廉的象征。

三、《宋史》的價值

主要史料來源是宋代的國史、實錄、日歷等宋朝史官的原始記述,而這些史籍如今幾乎全部佚失了,在其他書中雖然也有引用,但取舍、詳略各不相同,加上在記載宋朝歷史的各種文獻中,只有《宋史》比較全面、系統地反映了政治、經濟、軍事、思想、文化等各個方面的狀況,內容廣泛而豐富,史料價值相當高。

史家普遍認為,《宋史》是保存宋朝官方史料和私人著述最系統全面的壹部史書,具有相當高的史料價值。要想了解宋朝歷史便不可能脫離《宋史》,後世眾多的修訂之作,雖然確實各有其長處,但卻不能取而代之或者與之並行於世。

宋代文治、武功略遜漢唐,然經濟的發達、文化的昌明、思想的繁榮則遠超漢唐,近代大史學家陳寅恪認為,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經數千年之演變,造極於天水壹朝。而要了解這壹光輝燦爛的時代,《宋史》將是壹部很好的入門參考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