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和“既”的用法區別是:
"即”表示動作發生之快或時間之早,"既"可用於推論因果復句的偏句。
“即”和“既”的具體用法區別和舉例子:
1、"即"有多個義項:
作副詞,就,便。表示動作發生之快或時間之早。如"招之即來","有錯即改","壹觸即發"。
作連詞,即使,就是。用於復句的偏句,表示假設讓步,正句常有"也"與之呼應。
2、"既"既可作副詞,也可作連詞。
作副詞時,作"已經"解。多用於固定格式。如"既往不咎","壹言既出,駟馬難追"。
表示不止壹個方面。常用"又"、"也"、"且"等配合使用。
例如:"森林既需要水分,又能保持水分"作連詞時,表示"既然"的意思,用於推論因果復句的偏句。
甲骨文中的“即”字,是壹個跪坐的人,正面對著壹個盛著飯食的容器,準備享受美餐。《說文解字》中解釋為“即,就食也。”所以“即”的本義是“即將、將要、就”的意思。因為就要吃了,所以也引申為“馬上”的意思。如:即將,立即。經進壹步引申為“登上”如即位。還有“那就是”之意。《左傳·襄公八年》中:“民死亡者,非其父兄,即其子弟。”
而“既',在甲骨文中是壹個人,跪坐在容器前,吃完飯了,回過頭去,就要起身離開了。所表示的意思就是“吃完了,完成,已經。”如:既然,既而等。
《禮記·玉藻》中提到:“君既食。'意思就是“大王已經用過飯了。”《論語·季氏》中也有“既來之,則安之。”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