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同意發生關系,但是要求對方采取安全措施,如果男子沒有配合女子的要求,並且想要強行的發生關系,那麽,其做法就是屬於違法行為。雖然說女子同意發生性關系,但是卻有明確的要求,而在女子得知男子不願意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的時候,便選擇拒絕發生關系,如果在這個時候,男子強制性的去跟對方發生性關系的話,那麽這也是違背了婦女意願,所以是屬於違法行為。
壹、關於強奸。眾所周知,強奸罪的判案要求就是違背了婦女意願,強制性的跟婦女發生性關系,而女子雖然同意跟男子發生性關系,但是女子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如果男子不同意的話,那麽想要強求的跟女子進行發生性關系,這也是屬於違背婦女意願,所以說對方也是可以選擇去進行報警。在這個時候,小編也是建議大家最好是不要去違背婦女意願,否則的話,自己就背負上了強奸罪的罪名。
二、為何說男子的做法違法?首先,女子同意雙方發生性關系,是因為要求對方采取安全措施,如果說對方不采取安全措施的話,那麽在這個時候,女子就會選擇拒絕發生性關系,如果男子強求的跟女子發生性關系。那麽,這就是屬於違法行為,所以女子也是可以要求男子對自己進行賠償,或者是直接性的報警。
三、總結。在這裏,小編建議大家如果沒有結婚的打算,那麽,最好是采取安全措施,這樣的話,也是對彼此的負責。如果說懷孕了的話,那麽,後續打掉孩子對女性的身體傷害也是非常大的,還有就是如果跟女性發生性關系的時候,違背了女性的意願,那麽,這就是屬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