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擊是壹項軍事體育項目,是由運動員使用各種不同規格的槍支對各種預定的目標進行射擊,以命中精確度或靶環數來計算成績的壹項體育運動。
目前奧運會射擊比賽包括:男子自選小口徑步槍60發臥射、自選小口徑步槍3×40、氣步槍10米、手槍速射25米、手槍慢射50米、“跑豬”標準速50米、飛碟多向和飛碟雙向、女子標準步槍50米3×30、氣步槍10米、手槍慢加速射25米。
射擊運動起源於軍事和狩獵活動。在1896年雅典舉行的第壹屆奧運會上,射擊即被列為正式的比賽項目,當時只有大口徑自選步槍項目。從1900年第二屆奧運會開始,增加了跑鹿、活飛鴿和飛碟等項目。第三屆奧運會沒有舉行射擊比賽。從第四屆奧運會起,射擊比賽在奧運會上的項目逐漸增多。到1920年第七屆臭運會射擊比賽時,項目巳增加到21個,成為僅次於田徑的第2大項。它不同於奧運會的其他項目,只由壹、二個國家霸占大部分金牌,而是各國選手競相爭雄。但此後的幾屆奧運會,射擊比賽壹直不很穩定,項目也有所減少。直到1952年第15屆奧運會後,射擊運動才出現了穩定的局面。
射擊比賽是以運動員射中靶環的數目決定名次的。靶紙上與環線接近的不易判定環數的彈孔,可由裁判員用彈孔測量儀或彈孔透明測量尺將彈孔放大或縮小至標準尺寸後,再進行斷定。如仍難以確定,則可由3名裁判員以表決方式確定。在手槍速射和飛碟比賽中,如果遇到因兩人或兩人以上環數相同而無法決定前三名時,應進行“平分決賽”。除飛碟項目外,均須賽至決出勝負為止。
目前,隨著國際射擊水平的提高,有些項目已開始出現世界紀錄環數。根據現行規則,運動員已無法再破紀錄了。為此,國際射擊聯合會於1986年9月在德國召開會議,決定在現行規則無法再破紀錄的項目比賽中,采用預賽成績加決賽成績決定名次的計分方法。決賽成績的記分標準將不采用通常的每發10環統計,而是更精確地按離中心距離提高到每發11.1環,這壹規定是世界射擊運動的壹個轉折點,如新的規則和統計方法得以推廣,世界射擊運動和射擊技術將會出現更高的水平。
我國的射擊運動有著廣泛的群眾基礎,是我國參加奧運會比賽的強項之壹。在 1984年第23屆洛杉磯奧運會上,我國射擊運動員許海峰、李玉偉、吳小旋(女),分別以566環、587環和581環的優異成績獲得了男子手槍慢射50米;“跑豬”標準速50米和女子標準步槍50米3 ×20三個項目的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