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是指長期居住在國外,但又保留中國國籍的人,屬於中國國民。
華僑,亦被稱作“海外華僑”,華僑屬於尚未加入外籍的中國公民,但長期居於國外;包括已取得居住國永久居民身份者,稱之為“華僑”,仍保留本國公民身份,仍然受到本國法律保護。華僑不包括因公在外工作者等其它職業的人,留學生,對外援建工作人員。
1、“定居”是指中國公民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
2、中國公民雖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視為華僑。
3、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包括公派和自費)在外學習期間,或因公務出國(包括外派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均不視為華僑。
擴展資料:
華僑對新中國建設的貢獻
新中國成立之初,僑匯曾對扭轉中國外匯不平衡起到了重要作用。當時國家在廣東、福建等僑鄉設立了華僑投資基金,同時興建華僑新村,華僑華人把錢存入基金,並在華僑新村購置房產。
華僑華人率先進入中國,在各地投資興業。華僑發揮在資金、技術、管理、商業網絡等方面的優勢,對企業的經營觀念更新、產業工人培育、管理制度創新等方面都作出了貢獻。
華僑華人在推動中國經濟發展、科教進步、和平統壹及文化傳播等方面,仍然發揮著重要作用。華僑華人和港澳同胞不僅成為中國公益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也對中國公益事業發展起到先導和示範作用。
參考資料來源: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
百度百科-華僑
中新網-華僑華人在新中國各個歷史時期都發揮獨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