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臺戲,亦稱對戲。是壹組可供同時演出的舞臺和壹種流傳的劇種形式。兩個戲臺左右緊挨,外形各異講究,兩臺的演員左右呼應起全場轟動和互動效應。之後變為各臺獨立的演出方法形成熱鬧的競爭。也有變為雖在同壹場區相對搭臺的“對戲臺”。
2、亦稱打對臺。指水平不相上下的兩個劇團,在同壹時期,相近的地點,演出相同或相近的劇目,壹爭高低。這兩個劇團的陣容和演出水平要相差不多,否則“對”不起來。這種“對臺戲”現象的出現,有的是壹方出於對另壹方的報復、嫉妒、較量;有的是背後有人操縱,為了挑起事端;但更多的情況,屬於藝術上的壹種競爭。舊時的戲班都是自負盈虧,自生自滅,為了自身的生存,在關鍵時刻要拿出最佳陣容,演出最富吸引力的戲碼(劇目),爭取提高上座率,增加演出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