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安全生產法》是在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2002年11月1日實施,***修改過三次:
第壹次修改: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壹次修正;
第二次修改:根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二次修正,實施日期為2014年12月1;
第三次修改:根據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三次修正,實施日期為2021年9月1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壹百壹十九條 本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