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1927-1937),指 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 時期,黨在革命根據地開展打地主、分田地、廢除封建剝削和債務,滿足農民土地要求的革命。(同時也可指新中國成立後的土地革命)。十年內戰時期的即初級土地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