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字典詞典 - 中國古代主要的賦稅制度有哪些,分別是什麽?

中國古代主要的賦稅制度有哪些,分別是什麽?

1.春秋初稅畝:從春秋末齊國管仲的“相地而衰征” 、魯國開始實行“初稅畝”。規定不論公田(井田)和私田,壹律按實際畝數征稅。這是我國征收土地稅的開始。它承認私田合法,這就承認了私田主人對土地的所有權。標誌著井田制的瓦解。是我國征收土地稅的開始。

2.秦漢賦稅:編戶制度。政府把農民編入戶籍(稱為編戶),實行按編戶征收租賦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我國封建社會完整的賦稅徭役制度正式形成。是國家征收賦稅和征發徭役、兵役的依據。

編戶齊民是國家賦稅的主要承擔者,農民的負擔有四項:田租(土地稅)、算賦和口賦(人頭稅)、徭役、兵役。

3.北魏的租調徭役制。孝文帝改革實行與均田制配套的租調制,受田農民,每年必須繳納壹定數量的租粟,調(戶稅)帛或麻,還必須服徭役和兵役。

4.隋唐租庸調制。從西晉至唐中葉,商品貨幣關系雖有所發展,但自然經濟仍占絕對優勢,各封建政權仍然使用租調這種賦稅征收方式,有所變化的是隋唐在租調制的基礎上開始征收“庸”,故又稱“租庸調制”。租庸調制開始實行於隋朝,唐朝進壹步加以完善。

5.唐中後期兩稅法。唐中葉產生的兩稅法是中國封建社會賦稅制度的壹大變革,它是中國封建社會經濟關系特別是土地(均田制)關系變化的產物。它適應了當時丁口轉移、商品貨幣經濟有所發展的新情況。

6.北宋募役法和方田均稅法。內容:王安石變法實行募役法規定官僚也要交納役錢,實行方田均稅法,清查隱瞞土地,按土地多少、好壞平均賦稅,使官僚地主無法逃避賦稅。後因大官僚大地主反對被廢除。

7.明後期張居正的“壹條鞭法”。是明朝中後期社會經濟即商品經濟發展和階級鬥爭的產物。(明初的賦役制度是賦和役分別征收的,賦以土地為對象征收,按田畝計算;役以人為對象征收,分為按丁和按戶征收兩種。

8.清前期實行攤丁入畝,征收地丁銀。①舊的賦稅制度使農民負擔過重,影響社會安定,而且人頭稅使隱蔽人口現象嚴重,影響國家財政收入;? ②賦稅制度不適應商品經濟發展的需要;③1712年規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賦”為攤丁入畝提供了條件。

擴展資料:

中國古代賦稅制度沿革的五大趨勢:

1.征稅標準由以人丁為主逐步向以土地財產為主轉變(以兩稅法為標誌),直至取消人頭稅(以攤丁入畝為標誌),反映了封建國家對農民的人身控制松馳。

2.農民由必須服徭役逐漸發展為納絹代役(以“庸”為標誌)。

3.賦稅由實物為主到貨幣為主轉變(以壹條鞭法為標誌);反映了封建社會商品經濟的發展。

4.征稅時間由不定時逐漸發展為基本定時(以兩稅法為標誌)。

5.稅種由繁雜多項逐漸演變為簡化單壹(以壹條鞭法為標誌)。

上述演變體現了中國古代經濟發展變化的客觀規律。這種演變說明.隨著歷史的發展與進步,封建國家對農民的人身控制松弛;用銀兩收稅則是封建社會後期商品經濟活躍及資本主義萌芽產生的相應反映。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國古代賦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