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工資12000元,首先扣除5000元的基本免稅額;
2、應納稅所得額=12000-5000=7000元;
3、根據稅率表,7000元的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元;
4、個人所得稅=7000元乘以10%-210元=490元。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表:
1. 不超過3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
2. 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稅率為10%;
3. 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0%;
4. 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5%;
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0%;
6.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5%;
7. 超過8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45%。
綜上所述,月工資12000元的個人所得稅為49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壹)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