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世傑是四川大學的壹名學生。他的家人住在涼山彜族自治州的壹個縣。他的家庭是農民家庭,生活也不富裕。2005年,這位母親失蹤了,後來被發現已經死亡。
為了維持收支平衡,哥哥很早就離開學校去工作以支持弟弟的教育。弟弟曾傑也很勤奮,很有前途。那年,他以全縣高考狀元的成績考入四川大學,被當地冠以“天才少年”的稱號。
曾世傑本來應該是優秀學生的代表,考上自己理想的大學也應該努力學習,達到更高的水平,但此時,他選擇的不是安靜地學習,而是走上了壹條錯誤的道路。
他有很高的自尊心和壹張好臉。因為同學說他長得不好看,他覺得這是對他的侮辱和歧視,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傷害。因此,他的心不再平靜,他想報復。
所以在2010年3月30日晚上,他進行了報復。明園湖在學校小區旁邊的女同學彭女士被殺,他並沒有阻攔,而是隨後傷害了兩名男同學。
後來,校園保安和其他路過的學生制止了曾軼可的行為,制服了他,並報了警。警方很快趕到並逮捕了曾軼可。
因為曾世傑在校園的殺人行為,所以影響更大,很快,曾世傑的謀殺事件傳開了。當晚,QQ群、貼吧等許多渠道都出現了關於此事的傳播信息。
這件事,迅速在網絡上發酵,也出現了許多不實言論。第二天,四川大學對該事件作出了回應,證實了該事件的真實性。然後警方開始自己的調查。
經過調查和周圍的人對曾世傑的采訪詢問,我知道曾世傑和兩位女同學並沒有互相認識,並沒有很深的仇恨,但曾世傑就這樣結束了三人的生命,年事已高,嘆了口氣。
曾世傑殺害三名同學的原因也相當出人意料。因為進入大學後,他覺得自己受到了同學的歧視,自尊心受到傷害,因為外表而被同學指出嘲笑,最終選擇了殺人。
在2010年9月的法庭聽證會上,曾鳴本人要求進行精神檢查。在12月的法庭聽證會上,判決表明他沒有精神疾病,而是壹個理智的人。
在審判過程中,根據精神病學評估書,曾世傑被發現沒有精神障礙,他已經是壹個有能力承擔刑事責任的成年人。但曾解釋說,他的家族有精神病史,所以他在犯罪時壹定有精神障礙。
曾的辯護律師試圖重審此案,但根據法醫的報告,他沒有精神疾病,犯罪時神誌清醒。曾世傑最終被判處死刑,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2年3月,法院決定撤銷對曾世傑的死刑審判,在隨後的審判中,法院未作出任何決定。直到2014年2月,才作出判處死刑的決定,並暫停執行。8月,執行了死刑。
這個案子就這樣結束了,曾世傑美好的校園生活也就此打住,本應是好朋友的他在壹起的時候走上了壹條不歸路,只是因為外表問題,令人心寒。
在這個案例中,曾世傑因為外表而受到歧視和嘲笑,最終導致了悲劇的發生。那個嘲笑曾世傑的同學是間接關系。我們每個人在這個世界上都是獨壹無二的。我們應該互相尊重和相愛。
當然,曾世傑殺了壹個他不認識的同學,這讓人們感到很傷心。他做錯事了。他沒有找到處理沖突的正確方法,用他不成熟的方式報復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