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質不同,壹般貿易進口屬於進口貿易,大多數是企業之間的壹種商業行為,因此需要進出口合同、發票等基本商業單據,還需要提單等壹系列貨運單據。跨境電子商務面對的在壹般是直接的消費者,而對於壹般消費者而言,完成進口貨物是非常耗時耗力的事情,對於海關來說,也需要占用行政資源;
2、稅收制度不同,首先引入壹個關鍵詞“稅制”,我國在進出口環節實行的並非單壹稅制,對於進境商品,區分性質征收:貨物稅和物品稅。貨物稅就是針對壹般進出口貿易行為產生的進出境貨物所征稅,包括確定稅號、完稅價格、監管證件等壹系列行為,征收的稅種包括關稅、增值稅、消費稅;
3、監管方式同,新政提出要在跨境電商鄰域推行壹般貿易監管模式,在跨境電商行業引發了壹場強震,並有可能成為壓死跨境電商“正規軍”的稻草;
4、環節不同,在外貿電商時代,進出口的環節並沒有任何縮短或改變,而跨境電商則要求盡量減少或縮短各種環節以盡量降低中間成本;
5、交易方式不同,在外貿電商時代,交易都是在線下完成的,而跨境電商則大多在線上直接完成交易;
6、稅收不同,外貿電商體現的是傳統的壹般貿易,涉及到復雜的關稅、增值稅及消費稅等,而跨境電商面臨的稅收就要簡單很多;
7、經營模式不同,外貿電商的基本模式是B2B,而跨境電商的主流模式卻是B2C。
跨境電商和壹般貿易的關系如下:
跨境電商和壹般貿易的關系是相互扶持。
1、經外貿電商的基本模式是B2B,而跨境電商的主流模式卻是B2C;
2、外貿電商體現的是傳統的壹般貿易,涉及到復雜的關稅、增值稅及消費稅等,而跨境電商面臨的稅收壹般就要簡單很多,如很多只涉及行郵稅而已;
3、新政提出要在跨境電商鄰域推行壹般貿易監管模式,在跨境電商行業引發了壹場強震,並有可能成為壓死綜合試驗區內跨境電商“正規軍”的最後壹根稻草。壹般貿易進口的監管更嚴格,手續要求更嚴格、更繁瑣,耗時更長;
4、壹般貿易進口屬於進口貿易,大多數是企業之間的壹種商業行為,因此需要進出口合同、發票等基本商業單據,還需要提單等壹系列貨運單據;
5、壹般貿易進口屬於進口貿易,大多數是企業之間的壹種商業行為,因此需要進出口合同、發票等基本商業單據,還需要提單等壹系列貨運單據。
綜上所述,隨著全球貿易進壹步加強,國內消費者更信賴進口營養品,推動了營養品進口貿易持續火熱。國外生產的營養品銷售到國內主要有兩種形式,即壹般貿易和跨境貿易。
法律依據:
《邊境貿易進出口商品檢驗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邊境小額貿易、邊境民間貿易、邊民互市貿易 和邊境地區的地方貿易等貿易方式的進出口商品檢驗管理工作。第三條 商檢機構依法對邊境貿易中的進出口商品的檢驗範圍:
(壹)列入《商檢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種類表》的進出口商品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經商檢機構檢驗的進出口商 品;
(二)涉及安全衛生的進出口商品的檢驗和出口動物產品檢疫;
(三)邊境貿易合同規定由商檢機構檢驗出證的商品;
(四)對外貿易關系人申請的鑒定業務和委托檢驗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