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1日山西長治市潞安市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生壹起苯胺泄漏事故。經初步核查,當時泄漏總量約為38.7噸,發現泄漏後,有關方面同時關閉管道入口出口,並關閉了企業排汙口下遊的壹個幹涸水庫,截留了30噸的苯胺,另有8.7噸苯胺排入濁漳河。
2013年1月6日,事隔5日,山西省長治市市長張保6日淩晨說,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苯胺泄漏以來,長治市政府和天脊煤化工集團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在濁漳河河道中打了三個焦炭壩,對水質汙染物進行活性炭吸附清理,設置了5個監測點,每兩個小時上報壹次監測數據,同時沿著河流深入河北境內80公裏進行水質監測。截至目前未出現人畜傷亡。
2013年1月8日,《第壹財經日報》記者在邯鄲市采訪時獲悉,“12·31”山西苯胺泄漏事故最早上報的並不是山西省,並且泄漏時間也不是12月31日,而是更早的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