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護理人員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身體健康。
3、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專業及其他相關條件要求。
4、年齡要求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即出生時間在1983年5月23日以後)。
擴展資料:
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招聘程序
1、現場資格審核時須本人攜以下證件:《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公開招聘登記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在校成績單,往屆畢業生提供碩士學歷學位證書,在校學籍證明或學信網打印學歷認證,擬報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個人自薦材料,主要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等。
所有報名人員在提交材料後進行心理健康測試。
2、醫院資格審查
醫院組織人事科組織相關專業專家對應聘者的招聘條件逐項進行審查,並由組織人事科負責通知資格審查合格者考核時間。
3、考試考核
應聘者統壹參加醫院組織的筆試及面試,筆面試均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合格線60分。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壹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面試由5名及以上專家組成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能力、分析判斷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態風貌,專業知識水平、醫療教學科研能力等。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4、體檢
體檢由醫院統壹組織,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在體檢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進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