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臺梭利(Montessori)教學法是由意大利教育家瑪莉亞·蒙特梭利博士傾其畢生經歷所創造的。其教學法的精髓在於培養幼兒自覺主動的學習和探索精神。
在蒙氏教室裏,有豐富多彩的教具,它們都是根據兒童成長發展敏感期所創立的適宜兒童成長的“玩具”。
蒙臺梭利教學內容包括日常生活教育、感官教育、數學教育、語言教育、科學文化教育等內容。孩子通過自我重復操作蒙氏教具創新建構完善的人格,在自由操作中得到了多方面的能力訓練。
教育理念:
1,使人成為人
蒙臺梭利教育是使人成為人。第壹個人是剛剛出生的生物性的人;第二個人是為人,為人就是受過教育,具備了教養、具備了人格的人。這就是蒙臺梭利教育的意義,也就是人格形成才能成為真正的人。
2,自發性的智能
人之所以有學習的欲望,就是受到與生俱來的智能所驅使,也就是孩子內在有壹種執著追求知識和求發展的沖動。如果這種內在沖動不通過教育去啟動他,將會使幼兒本身存在著的巨大能量遲滯、消磨。
3,人的創造性
其實,這可以說是人類的壹種自然性,對人類而言,創造是自然而生的。蒙臺梭利認為手的活動及語言在不斷地保持調和,最後才能培養出孩子自己的人格,而人格在成長過程中發揮各種創造能力。
4,協助孩子自我發展
傳統的教育則是成人在那裏不斷地教導兒童怎樣怎樣去做,兒童就遵命式地去服從。那麽,蒙臺梭利教育就是讓兒童發揮他自身的生命潛能,通過自身的實際的這種活動來發展自己各個方面,這是教育的真諦。
5,有準備的環境
蒙臺梭利認為環境是有生命的,是成人對兒童的使命清楚了解所準備的,這個環境包含兒童成長所需的壹切事物的積極意義,同時也要將所有不利於兒童成長的事物加以排除。
擴展資料:
蒙氏教育法基本原則:
1、 以兒童為中心。反對以成人為本位的教學觀點,視兒童為有別於成人的獨立個體。
2、 不教的教育。反對填鴨教學,主張從日常生活訓練著手,配合良好的學習環境、豐富的教具,讓兒童自發性地主動學習,自己建構完善的人格。
3、 把握兒童的敏感期。順著敏感期學習的特征,得到最大的學習效果。
4、 教師扮演協助者的角色。教師須對孩子的心靈世界有深刻的認識與了解,對孩子發展的狀況了如指掌,才能提供對孩子適性、適時的協助與指導。
5、 完全人格的培養。幼教的最大目的是協助孩子正常化。
6、 尊重孩子成長步調。沒有課程表和上下課時間,使孩子能夠專註地發展內在的需要。
7、 混齡教學。不同年齡孩子會相互模仿、學習,養成兒童樂於助人的良好社會行為。
8、 豐富的教材與教具。教具是孩子工作的材料,孩子通過“工作”,從自我重復操作練習中,建構完善的人格。
9、 摒除獎懲制度。采取尊重孩子的方式,培養孩子正在萌芽的尊嚴感。
10、 爆發的教學成果。采取尊重孩子內在需求的方式,讓孩子適時、適性地成長,短期內不易察覺成果,但卻會在某壹時間以爆發的力量彰顯出孩子內在心智的成長。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