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5年。我國政府於1986年7月申請恢復我國關貿總協定締約國地位,並開始同締約各方進行談判。1995年1月世界貿易組織成立後,中國開始與世貿組織成員國逐壹進行拉鋸式雙邊談判,其過程跌宕起伏,中美之間的談判尤為復雜艱難。從“復關”到“入世”,中國進行了長達15年的談判。
法律依據:《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有關情況的通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人民政府,各大軍區黨委,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軍委各總部、各軍兵種黨委,各人民團體:
世界貿易組織(WTO),是致力於監督世界貿易和使世界貿易自由化的國際組織,其核心是《WTO協定》,基本職能是實施《WTO協定》、組織多邊貿易談判,以及解決成員間可能產生的貿易爭端和審議各成員的貿易政策。其前身是1947年創立的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我國是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的創始國,由於歷史原因,與其中斷聯系30多年。1986年我國正式申請恢復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締約國地位,並開始了艱苦的談判歷程。1995年世界貿易組織成立後,我“復關”談判轉為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談判。今年9月,世界貿易組織中國工作組第18次會議通過了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在卡塔爾多哈召開的第四屆部長級會議上審議並通過了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決定,11月11日我國政府與世界貿易組織正式簽署了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法律文件,並向世界貿易組織遞交了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由國家主席江澤民簽署的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批準書。12月11日我國將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
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有利有弊,但總體上符合我國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既會給我們帶來壹些發展機遇,也會使我們面臨壹些嚴峻的挑戰。為進壹步統壹廣大幹部群眾的思想認識,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將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有關情況和做好當前幾項工作的意見通報如下:
壹、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意義
加入民辦貿易組織,是中央在全面分析國內外形勢的基礎上,為加快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符合我國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
第壹,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是促進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必然選擇。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和我國對外開放的擴大,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按照國際通行規則辦事,可以改善我國經濟發展的外部環境,拓寬經濟發展空間,有利於我國根據國際市場競爭的要求,加快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科技進步,提高產業和產品的競爭力,推動國民經濟在既有較高速度又有較好效益的軌道上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