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壹夫壹妻多妾制始於黃帝堯舜,在奴隸社會、封建社會中壹夫多妻制主要在帝王、諸侯、 禦大夫中實行,在有些民族中也成習俗,實行多妻制除為了滿足男子性欲、生育子女增加勞力以外,也為了提高社會地位。
中國封建社會的壹夫多妻制壹 直存續到中華人民***和國成立之前,體現為地主階級的妻、妾並存。這壹制度,是多配偶制的通常形式,壹個男人可以同時與多位女人結婚,或壹個已婚男人同時與多位女人結婚。
相反的形式是:壹位女人同時擁有多位丈夫,即:壹妻多夫制,壹妻多夫制主要存在於原始社會,故而出現了“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現象。
擴展資料
在中國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中,奴隸主和封建主事實上存在的是壹夫壹妻多妾制或納妾制,而平民相反大多數是壹夫壹妻制或沒有配偶。
古代妻對妾生殺予奪,妾就是男主人的性奴,沒有財產權,沒有人身自由,沒有平等地位,可以被買賣交換與贈送。
由於中國古代是壹夫壹妻多妾,妾地位低於妻,妾只能算奴婢,妾,作為名詞,古來稱地位低賤者。法律地位也要低於妻,被限制了自由,是男主人的性奴。妾的地位待遇好壞全看主人與妻的態度。
百度百科-壹夫多妻制 (婚姻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