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壹步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搜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進入工商企業信息查詢公眾號,直接回復“查詢”即可進入該系統。
第二步選擇企業登記機關所在地區。將鼠標移至頁面右上角“導航”處,根據企業登記機關所在地選擇相應地區。
第三步點擊“企業信息填報”
第四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登錄方式。若經營者是首次登錄此系統,或輸入“統壹社會信用代碼/註冊號”後出現如下方“信息有誤!未辦理聯絡員,請核對後重新輸入。”字樣,則需在登錄前先進行聯絡員註冊。
第五步選擇“營業執照作廢申明填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