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取得導遊證,具有相應的學歷、語言能力和旅遊從業經歷。
我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制度是指對從事導遊職業的人員進行資格認證。
1.基本信息。
考試內容:包括政策法規、旅遊知識、語言表達等方面的知識。
考試方式:筆試和口試相結合,考試分為初級導遊、中級導遊和高級導遊三個級別。
考試時間:每年兩次,分別在春季和秋季舉行。
考試對象:從事旅遊服務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壹定的學歷或經過培訓合格後報名參加考試。
考試成績:初級導遊和中級導遊考試采取總分制,高級導遊考試采取分科目制。考試成績有效期為兩年。
2.就業前景。
近幾年隨著國民收入的提高,閑暇時間的增加,國家政策的支持,使旅遊業得到了爆發式的快速發展。這對旅行社的服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對導遊員的要求更是日益提高,使旅遊業的發展更上壹層樓。
3.導遊專業。
導遊主要研究導遊業務、旅遊地理等方面基本知識和技能,進行旅遊服務接待、管理、景區開發、公關營銷等。例如:為旅遊團提供旅遊活動安排、講解、翻譯等服務,博物館、自然保護區等導遊講解,接待計劃安排和組織遊客參觀、遊覽等。
4.職業技能。
具備對新知識、新技能的學習能力和創新創業能力;具備獲取知識、應用新技術和適應社會的能力;具備熟練運用旅遊文化知識的能力;具備導遊服務、旅行社和景區管理的基本理論和技能;具備良好的多元文化溝通、團隊協作和組織管理能力;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和危機處理能力;掌握必需的語言(普通話、外語)表達能力和計算機應用能力。
5.就業面向。
主要面向旅行社、景區(點)以及博物館(紀念館),在旅行社及景區(點)服務與管理崗位群,從事地陪導遊、全陪導遊、出境領隊、景區講解員、外聯、計調、旅遊咨詢、旅遊投訴處理及景區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