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車輛識別號(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VIN),簡稱VIN,是由十七個英文數字組成的壹組唯壹數字,可以識別汽車的生產廠家、發動機、底盤序列號等性能信息。為了避免與數字1、0混淆,將不使用英文字母“I”、“O”和“Q”。VIN的前三個數字稱為WMI(世界制造商標識符),用於識別制造商的名稱和國家。每年生產少於500輛汽車的生產商將在其VIN的第三個數字中使用9個字符,第12-14個數字將用作標誌的第二部分。壹些制造商將使用VIN的第三個數字作為車輛類型的分類,例如卡車或公***汽車。以沃爾沃在瑞典生產的車輛為例。YV1代表轎車,YV2代表卡車,YV3代表公***汽車和長途汽車。VIN是17個字符的序列號,由數字和字母組成。1981年後在美國制造的每輛汽車、卡車或拖車都帶有VIN,這是壹個固定的號碼。30年內生產的任何兩輛汽車都不可能有相同的VIN。車輛行駛記錄數據庫記錄VIN相關信息,如車輛檢查時間、轉移時間、是否涉及撞車、翻車、水淹等嚴重事故。1987年,美國交通部《機動車防盜標準》(機動車防盜標準)要求,涉案車輛為“高盜車輛”時,制造商必須提供主要部件(如發動機、發動機罩、擋泥板)上的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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