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國並未完全禁止使用死囚器官,在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就除外。
法律已經剝奪了死刑犯的生命權,但卻並未剝奪其身體權及自主權,死刑犯依法依舊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捐獻自己的遺體或器官。
法律依據:《關於利用死刑罪犯屍體或屍體器官的暫行規定》 第三條 以下幾種死刑罪犯屍體或屍體器官可供利用:
1.無人收殮或家屬拒絕收殮的;
2.死刑罪犯自願將屍體交醫療衛生單位利用的;
3.經家屬同意利用的。
法律分析:我國並未完全禁止使用死囚器官,在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就除外。
法律已經剝奪了死刑犯的生命權,但卻並未剝奪其身體權及自主權,死刑犯依法依舊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捐獻自己的遺體或器官。
法律依據:《關於利用死刑罪犯屍體或屍體器官的暫行規定》 第三條 以下幾種死刑罪犯屍體或屍體器官可供利用:
1.無人收殮或家屬拒絕收殮的;
2.死刑罪犯自願將屍體交醫療衛生單位利用的;
3.經家屬同意利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