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離婚冷靜期的法律後果:
1.離婚冷靜期內,任何壹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
2.如果在離婚冷靜期滿後30日內,雙方沒有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3.在冷靜期內撤回離婚申請,婚姻關系繼續存在,雙方仍具有夫妻身份;
4.冷靜期過後,如果雙方堅持離婚,且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將發給離婚證,婚姻關系解除。
綜上所述,2024年依然實行離婚冷靜期制度。該制度適用於協議離婚的情形,旨在避免夫妻雙方輕率地結束婚姻關系。在冷靜期內,任何壹方都有權利撤回離婚申請,而如果在冷靜期滿後的30天內雙方沒有申請發給離婚證,也將被視為撤回離婚申請。如果在冷靜期內撤回離婚申請,婚姻關系將繼續存在,雙方仍具有夫妻身份。而冷靜期過後,如果雙方堅持離婚且符合法定條件,婚姻關系將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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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壹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