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環境會計理論研究較為滯後
我國對環境會計的理論研究起步較晚,近年來,雖有壹定的研究成果,但基本上還處於探索階段,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論體系與定型的實踐模式。同時,由於環境會計方法體系的多元化,核算對象的復雜化,使得需要用貨幣計量,披露的環境資產與負債,環境成本與收益等信息缺乏可操作性的方法,導致當前環境會計缺乏與實務相結合的理論支點,其結果是環境會計實務沒有相應的理論指導,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出現盲點,所以無法評估公司的環境績效以及公司的環境活動對財務成果的影響,這樣造成大多數企業逃避社會責任。
(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形式多樣化
我國的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形式繁雜,既有將獨立的環境年報公布在公司網站上的,也有將環境信息隱晦地包含在其他會計報告中的。據調查顯示,企業目前環境事項的披露方式主要有5種:年度報告;內部工作會議記錄;單獨報告;包含於會計報表附註;包含於董事長報告。而披露方式沒有哪壹種占絕對優勢,表現出較為復雜的局面。
(三)環境會計信息披露不夠全面、完整
我國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比例不高,公布環境報告寥寥無幾,即便是對強汙染的企業環境信息披露,但也不夠理想和全面,公布環境資料方面持低姿態,公布的環境資料可比性差,定量分析資料很少,定性信息披露不附時期。在環境會計信息要素方面,不能滿足使用者信息對環境資產、環境負債、環境資本、環境費用、環境收益和環境利潤的需求。在環境績效信息方面,對於不能用貨幣量化披露企業與環境因素有關的會計信息,無法在財務報表內作為正式項目反映。
(四)缺乏相應的有關環境會計和信息披露的會計準則
在環境會計研究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是最早進入實務領域的,但發展至今仍沒有***同可接受的專業標準。目前,企業披露環境會計信息的方式各不相同。另外,企業出於競爭的壓力,很可能只會披露壹些取得較好環境績效的信息,而對企業自身不利的信息則只字不提。如此,環境會計信息使用者就難以獲得真實的環境會計信息,難以對企業環境信息進行對比分析,也就無法對企業的環境績效進行全面的評價,影響其決策。而會計準則是會計工作的標準和準繩,對於規範和推廣環境會計工作具有理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