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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財險保險基礎知識

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輔導縮編教材(摘錄)

————溫久鵬

第壹章風險與風險管理

第壹節風險概述

壹、風險的含義

風險是指某種事件發生的不確定性

發生時間的不確定和導致結果的不確定

廣義:風險——盈利、損失

風險僅指損失的不確定性

二、風險的構成要素

(壹、)風險因素

1、有形風險因素

2、無形風險因素

(二、)風險事故

是指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偶發事件

(三、)損失

在保險實務中分

1、直接損失

2、間接損失

在風險管理中分

1、實質損失

2、額外費用

3、收入損失

4、責任

三、風險的種類

(壹、)按風險產生的原因分類

1、自然

2.社會

3.政治

4.經濟

5.技術

(二、)按風險標分類

1.財產風險

2.人身風險

3.責任

4.信用

(三、)按風險性質分類

1.純粹風險

2.投機風險

(四、)按風險產生的社會環境分類

1.靜態風險

2.動態風險

(五、)按產生風險的行為分類

1.基本風險

2.特定風險

四、風險的特征

(壹、)風險的不確定性

1.風險是否發生的不確定性

2.發生時間的不確定性

3.產生結果的不確定性

風險的這種總體上的必然性和個體上的偶然性的統壹,構成了風險的不確定性

(二、)風險的客觀性

風險是壹種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獨立於人的意識之外的客觀存在

(三、)風險的普遍性

風險無處不在,無時不有,正是由於這些普遍存在的對人類社會生產和人們生活構成威脅的風險

(四、)風險的可測定性

(五、)風險的發展性

第二節風險管理

壹、風險管理的含義

風險管理是社會組織或者個人用以降低風險的消極結果的決策過程

風險管理含義的具體內容包括:

1.風險管理的對象是風險

2.風險管理的主體可以是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個人、家庭、組織

3.風險管理的過程包括風險識別、風險估測、風險評價、選擇風險管理技術和評估風險管理效果等

4.風險管理的基本目標是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5.風險管理成為壹個獨立的管理系統,並成為壹門新的學科

(二、)風險管理的演變

二、風險管理的程序

(壹)風險識別

是風險管理的第壹步,指對企業、家庭或個人面臨的和潛在的風險加以判斷、歸類和對風險性質進行鑒定的過程

(二)風險估測

(三)風險評價

評估發生風險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並決定是否采取相應的措施。

(四)選擇風險管理技術

選擇最佳風險管理技術是風險管理中最為重要的環節

(五)評估風險管理效果

分析、檢查、修正和評估

三、風險管理的目標

是以最小成本獲得最大安全保障

(壹)損失前目標

1.減小風險事故的發生機會

2.以經濟、合理的方法預防潛在損失的發生

3.減輕企業、家庭和個人對風險及潛在損失的煩惱和憂慮

4.遵守和履行社會賦予家庭和企業的社會責任和行為規範

(二)損失後目標

1.減輕損失的危害程度

2.及時提供經濟補償

四、風險管理的方法

(壹)控制型風險管理技術

1.避免

避免風險的方法壹般在某特定風險所致損失頻率和損失程度相當高或處理風險的成本大於其產生的效益時采用,它是壹種最徹底最簡單的方法,但也是壹種消極的方法

2.預防

3.抑制

是指在損失發生時或損失發生之後為降低損失程度而采取的各項措施

(二)財務型風險管理技術

是以提供基金的方式,降低發生損失的成本

包括以下方法:

1.自留風險

是指對風險的自我承擔

2.轉移風險

是指壹些單位或個人為避免承擔損失,而有意識地將損失或與損失有關的財務後果轉嫁給另壹些單位或個人去承擔

轉移風險又分為:

(1)財務型非保險轉移風險

(2)財務型保險轉移風險

第二章保險概述

第壹節保險的要素與特征

壹、保險的意義

投保人交錢,保險人賠錢

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壹種管理的方法,或是壹種風險轉移的機制

從經濟角度看:非常有效的財務安排

二、保險的要素

現代商業保險的要素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

(壹)可保風險的存在

1.風險應當是純粹風險

2.風險應當使大量標的均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3.風險應當有導致重大損失的可能

4.風險不能使大多數的保險標的同時遭受損失

5.風險必須具有現實的可測性

(二)大量同質風險的集合與分散

保險的過程,既是風險的集合過程,又是風險的分散過程。少數人發生的損失分攤給全部投保人

1.風險的大量性

2.風險的同質性

所謂同質風險是指風險單位在種類、品質、性能、價值等方面大體相近

(三)保險費率的厘定

1.公平性原則

2.合理性原則

3.適度性原則

4.穩定性原則

5.彈性原則

(四)保險準備金的建立

《中華人民***和國保險法》第九十八條規定:保險公司應當根據保障被保險人利益、保證賠償付能力的原則,提取各項責任準備金。

1.未到期責任準本金

2.壽險責任準本金

3.未決賠責任準本金

4.總準本金(自由準備金)

總準備金是從保險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提取的

(五)保險合同的訂立

1.保險合同是體現保險關系存在的形式

2.保險合同是保險雙方當事人履行各自權利與義務的依據

二、保險的特性

(壹)互助性

壹人為眾、眾為壹人

(二)法律性

(三)經濟性

(四)商品性

直接表現為個別保險人與個別投保人之間的交換關系

間接表現為在壹定時期內全部保險人與全部投保人之間的交換關系

(五)科學性

三、保險與相似制度的比較

(壹)保險與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分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事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1.人身保險與社會保險的***同點表現為:

(1)同以風險的存在為前提

(2)同以社會再生產人的要素為對象

(3)同以概率論和大數法則為定制保險費率的數理基礎

(4)同以建立保險基金作為提供經濟保障的物質基礎

2.人身保險與社會保險的區別

(1)經營主體不同

(2)行為依據不同

(3)實施方式不同

(4)適用的原則不同

(5)保障功能不同

(6)保費負擔不同

(二)保險與救濟

民間救濟(社會救濟)和政府救濟

(三)保險與儲蓄

保險與儲蓄都是以現在的剩余資金做未來所需的準備

1.消費者不同

2.技術要求不同

3.受益期限不同

4.行為性質不同

5.消費目的不同

第二節保險的分類

壹、按照實施方式分類

(壹)強制保險

具有全面性、統壹性

(二)自願保險

二、按照保險標的分類

(壹)財產保險

1.財產損失保險

2.責任保險

3.信用保險

4.保證保險

(二)人身保險

1.人壽保險——壽命

2.健康保險——身體

3.意外傷害保險——身體

三、按照風險轉移層次分類

(壹)原保險

(二)再保險

四、按照承保方式分類

(壹)***同保險

(二)復合保險

(三)重復保險

第三節保險的功能

壹、保險保障功能

保障功能是保險的立業之基,表現為:財產保險的補償和人身保險的給付功能

(壹)財產保險的補償

通過補償使得已經存在的社會財富因災害事故所致的實際損失在價值上得到了補償,在使用價值上得以恢復

(二)人身保險的給付

二、資金融通功能

保險資金融通應以保證保險的賠償或給付為前提

三、社會管理功能

(壹)社會保障管理

(二)社會風險管理

(三)社會關系管理

(四)社會信用管理

第四節保險的產生與發展

壹、保險的歷史沿革

(壹)人類保險思想的萌生

中國最早運用風險分散這壹保險基本原理的國家

《漢謨拉比法典》是壹部有關保險的最早法規

在各類保險中起源最早、歷史最長的是海上保險

***同海損分攤是海上保險的萌芽

(二)保險的雛形

1.船舶抵押借款制度

2.黑普瑞制度

3.基爾特制度

(三)現代保險的形成與發展

1.海上保險——源於意大利

2.火災保險——巴蓬_現代保險之父

3.人壽保險——哈雷=編制生命表

4.責任保險——始於19世紀

5.信用保險

二、中國保險業的現狀與發展前景

(壹)中國現代保險的形成

1949年10月20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正式開業

(三)我國保險市場的現狀

保險密度是指按照壹個國家的全國人口計算的人均保費收入

保險深度是指保費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GDP)比例

1992年美國友邦第壹家獲準在華營業

(四)中國保險業的發展前景

第三章保險合同

第壹節保險合同的特征與種類

壹、保險合同的意義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當事人為了實現壹定的目的,以雙方或多方意思表示壹致設立、變更和終止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中華人民***和國保險法》第十條規定: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收取保險費是保險人的基本權利,賠償或給付保險金是保險人的基本義務。相反。。。

二、保險合同的特性

(壹)保險合同是有償合同

主要體現在投保人要取得保險的風險保障,必須之父相應的代價,即保險費

保險人要收取保險費,必須承諾承擔保險保障責任

(二)保險合同是保障合同

(三)保險合同是有條件的雙務合同

(四)保險合同是符合合同

由壹方當事人事先擬定,另壹方只能作取舍決定

(五)保險合同是射幸合同

(六)保險合同是最大誠信合同

三、保險合同的種類

(壹)補償性保險合同與給付性保險合同

1.補償性保險合同

2.給付性保險合同

(二)定值保險合同與不定值保險合同

1.定值保險合同

2.不定值保險合同

(三)單壹風險合同、綜合性風險合同與壹切險合同

1.單壹風險合同

2.綜合性風險合同

3.壹切險合同

條款確定其不承保的風險,凡未列入責任免除條款中的風險均屬於保險人承保範圍

(四)足額保險合同、不足額保險合同與超額保險合同

1.足額保險合同:是指保險金額大於保險事故發生時的保險合同

2.不足額保險合同:是指保險金額小於保險事故發生時的保險價值的保險合同

3.超額保險合同:是指保險金額小於保險事故發生時的保險價值的保險合同

(回復不能超過1萬字,刪了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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