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0件老幹媽在運輸的途中被燒毀,由此而帶來了超過30萬的損失。針對這次事件的責任方,我想主要責任必然屬於運送貨物的司機無疑。
貨物在運送的途中,壹旦從工廠發出,也就意味著司機將承擔運送過程中,保護貨物的責任。壹旦貨物出現了丟失,或者是破損的情況,司機就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在這起事件中,之所以認為司機需要承擔主要的責任,有著下面這兩個原因:
第壹個原因:司機未檢查車輛安全情況汽車的行車安全,才是每壹位駕駛員最應該重視的問題。在事件發生時候,外界的氣溫也不算特別高;而且著火的原因,可能在於車輛行駛過程中產生的高溫,慢慢引燃了覆蓋貨物的篷布,最終才導致了這場大火出現。
好在大火撲滅的及時,消防隊員及時到來將大火撲滅,為司機和企業減少了損失,避免事態進壹步擴大。
對於大貨車司機來講,如果能夠在出發前,仔細地檢查車輛,不給火災留下安全的隱患,或許能夠避免這樣的事情出現。
第二個原因:司機發現火情不夠及時對於每壹輛汽車,都需要配備小型滅火器;尤其對於這類型載重大的貨車來講,更是需要配備滅火的設備。
在行車的過程中,及時通過後視鏡,觀察車輛情況;壹旦出現了異常,及時的靠邊停車,並處理這些險情,就能夠避免釀成嚴重的事故。
可能司機也是疏於觀察,或者是觀察到了火情,但又沒有滅火設備,也只能夠幹著急,等待消防隊員的到來。
通過這件事情,也給我們壹個警示;在行車前壹定要檢查車況信息,以及車內常備滅火設備,並數量掌握相關的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