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四字成語 - 壹審刑事判決書和壹審民事判決書的區別

壹審刑事判決書和壹審民事判決書的區別

法律主觀:

1、壹審刑事判決是第壹審人民法院依法對偵查、起訴、審理的刑事案件所作出的結論。人民法院制作的壹審刑事有罪判決書,對被告人來說,是關系到生殺予奪、人身自由及政治權利等切身利害的決定書;就第壹審人民法院來說,它是代表國家先行審判權的具體體現。 2、壹審刑事無罪判決書的格式與壹審刑事有罪判決書基本相同。其結構,也是由首部、正文(事實、理由、判決結果)和尾部三部分組成,而在事實、理由、判決結果的內容和寫法上有自己的特點。 3、事實和理由對 不構成犯罪 的案件,由於無罪的情況不同,對事實的敘述方法也不同。

法律客觀:

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152條規定: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壹)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 訴訟費用 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