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辦法分為了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以及工勤技能崗位。
2.管理崗位的級別主要是分為1-10級,管理崗位的職責主要是負責事業單位中各事項、各個機關單位的負責人、各個科室和辦公室負責人員。
3.專業技術崗的級別主要是分為13個等級,這13個等級按照級別情況又分為高級、中級和初級,主要的崗位有教育類事業單位中的教師和醫療類事業單位中的醫師和護士等。
4.工勤技能崗分為技術崗和普通崗。普通崗位是不分級別,主要的崗位有司機、電工等。技術崗位主要分為高級技師、普通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和初級工。
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