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湧,生於遼寧省沈陽市,漢族,初中學歷。曾是沈陽市人大代表,中國致公黨沈陽直屬支部主委、沈陽市和平區政協委員、沈陽私營企業家協會常務副會長、沈陽市和平區勞動模範、優秀企業家、扶貧先進個人 。擁有20多個下屬企業、3000多名員工 。原任沈陽嘉陽集團董事長。
劉湧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私藏槍支、彈藥罪,妨害公務罪,非法經營罪,偷稅罪,行賄罪。
2000年7月11日被沈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經沈陽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被中華人民***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罕見地提審,再審改判死刑立即執行。2003年12月22日被處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