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世紀九十年代,發達國家對中國的最惠國待遇問題,就像壹根繩索勒在中國人的脖子上,動不動就收緊壹下,逼著中國在壹些關鍵問題上讓步。現在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最重要的貿易大國之壹,按理說應該有了更多的對國際商業規則的話語權,但仔細審視中國的國際貿易環境,情況並不容樂觀。
在目前世界上通行的貿易規則面前,初來乍到的中國人確實還是個學生,當這個學生亦步亦趨地向先生們學習時,卻發現自己無論怎麽做都無法改變自己尷尬的地位。
當年周恩來總理身邊連壹臺復印機都沒有的時候,發達國家要求中國開放自己的市場,輸出資源性商品;但當中國人經過幾十年的努力終於成為世界上制造能力最強的國家時,卻又成了世界上遭到反傾銷最多的國家。“這是因為中國人制造的商品技術含量太低”,有先生這樣指責我們,可當中國人努力想掌握高新技術時,卻又遇到了“知識產權”這座無法逾越的冰山。當我們輸出資源性商品時,工業制品貴得驚人;當我們大量出口工業制成品,需要進口資源性產品時,情況卻正好相反。中國現在成了最大的資源性商品進口國之壹,卻在許多大宗礦產品上不能掌握定價權。
二戰以後,世界貿易規則在悄然發生著變化。起初,美國等發達國家是世界上最大的工業制品生產國,商品貿易是他們最為關心的事情。所以當時制定世界貿易規則的努力方向是消除貿易壁壘,降低關稅,促進自由貿易;但後來隨著發達國家產業升級,經濟結構發生變化,國際商業規則就開始向知識產權、資本流動方向傾斜。
規則壹定是隨著利益的變化而變化的。按照現在經濟全球化的產業分工,中國就應該定位為跨國公司的加工車間。也就是施振榮先生所說的“笑臉定律”的最低端。這樣,我們用幾億件襯衣換壹架波音飛機才是“理所當然”的事。這樣,中國也不需要什麽“自主品牌”、“自主的核心技術”,有跨國公司在妳這繳些稅,解決點兒就業問題(其實並非如此,國有企業合資後的第壹件事往往就是裁員)就可以了。
即使是這樣,中國人也不會成為“好學生”,當發達國家國內政治需要時,隨時可以舉起反傾銷的大棒,隨時會抽出“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利劍,還有不勝枚舉的安全標準、技術標準、環保標準、衛生標準、員工福利標準等等。隨時可用這些“規則”為自己的利益服務。
也許會有人說,這些“規則”都是合理的,可如果中國企業按照這些規則壹步步走下去會是壹種什麽情況?誰也說不清楚。誠如此次爭論中壹位讀者所言:中國在履行這些規則時還有很多“利益盲區”。就如同目前有關“人民幣升值”的爭論,如果按此規則行事,到底會對中國經濟產生什麽樣的影響,實在要加十二分的小心。
沒有規則是不行的,但如果以為現有的規則就是壹切,也是壹種幼稚。發達國家在其國內執行嚴格的環境保護標準,但這並不妨礙他們將有毒有害垃圾運往中國(中國現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有毒有害垃圾銷納地)。因為他們沒有制定這種有益於別國的規則。中國現在是壹個數量級的經濟大國,但不是質量級的經濟大國,更不是掌握標準和規則話語權的經濟大國。現有的壹些所謂“規則”並不利於和諧世界的建立,中國人民要有更好的生存環境,就要爭取更好的規則環境,而不能掉進規則的陷阱。
尊重規則,但不能迷信規則,學習規則,更要認清規則後面的利益。真正對中國人民有利的規則不是頂禮膜拜得來的,而是通過艱苦談判鬥爭得來的。當年中美知識產權問題的談判,面對美國的高壓,中國人敢爭敢鬥。美國人開出10億美元的報復清單,中國政府馬上開出12億美元的反報復清單,美國人開出30億美元報復清單,中國人就開出30多億美元反報復清單。有理,有利,有節,終於贏得了對中國人民比較有利的談判結果,為中美貿易定下了新規則。這些鬥爭絲毫不影響中國的改革開放,反而有西方媒體稱“獅子終於怒吼了”。法國人說:“法國不偉大,就滅亡。”中國人要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就要有敢於爭奪修改世界商業規則話語權的氣魄。就像吳儀同誌所說:“更多地參與國際經貿立法活動,使我國在國際社會制定多邊經貿規則中發揮更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