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癥狀是最常見、最難描述、最難做出完整定義的重性精神病。在千余年的有關記載中,直到1896年才由德國的克雷丕林做為壹個獨立疾病(早發性癡呆)進行描述,1911年瑞士的E·布魯勒建議采用精神分裂癥。在壹般人群中總患病率為3-8‰,年發病率為0.1‰。我國1982-1985年進行的全國12個地區精神疾病流行病學調查結果表明:15歲以上人口中精神分裂癥的總患難與***病率為5.69‰,時點患病率為4.75‰。其中城市時點患病率6.06‰明顯高於農村的3.42‰。精神分裂癥的終身患病機率為7.0-9.0‰,平均8.6‰(shields與slater 1975)。
〔病因與發病機理〕
壹、病因:尚未明,近百年來的研究結果也僅發現壹些可能的致病因素。
(壹)生物學因素
1.遺傳 遺傳因素是精神分裂癥最可能的壹種素質因素。國內家系調查資料表明:精神分裂癥患者親屬中的患病率比壹般居民高6.2倍,血緣關系愈近,患病率也愈高。雙生子研究表明:遺傳信息幾乎相同的單卵雙生子的同病率遠較遺傳信息不完全相同的雙卵雙生子為高,綜合近年來11項研究資料:單卵雙生子同病率(56.7%),是雙卵雙生子同病率(12.7%)的4.5倍,是壹般人口患難與***病率的35-60倍。說明遺傳因素在本病發生中具有重要作用,寄養子研究也證明遺傳因素是本癥發病的主要因素,而環境因素的重要性較小。以往的研究證明疾病並不按類型進行遺傳,目前認為多基因遺傳方式的可能性最大,也有人認為是常染色體單基因遺傳或多源性遺傳。Shields發現病情愈輕,病因愈復雜,愈屬多源性遺傳。高發家系的前瞻性研究與分子遺傳的研究相結合,可能闡明壹些問題。國內有報道用人類原癌基因Ha-ras-1為探針,對精神病患者基因組進行限止性片段長度多態性的分析,結果提示11號染色體上可能存在著精神分裂癥與雙相情感性精神病有關的DNA序列。
2.性格特征:約40%患者的病前性格具有孤僻、冷淡、敏感、多疑、富於幻想等特征,即內向性性格。
3.其它:精神分裂癥發病與年齡有壹定關系,多發生於青壯年,約1/2患者於20~30歲發病。發病年齡與臨床類型有關,偏執型發病較晚,有資料提示偏執型平均發病年齡為35歲,其它型為23歲。
80年代國內12地區調查資料:女性總患病率(7.07%。)與時點患病率(5.91%。)明顯高於男性(4.33%。與3.68%。)。
Kretschmer在描述性格與精神分裂癥關系時指出:61%患者為瘦長型和運動家型,12.8%為肥胖型,11.3%發育不良型。
在軀體疾病或分娩之後發生精神分裂癥是很常見的現象,可能是心理性生理性應激的非特異性影響。部分患者在腦外傷後或感染性疾病後發病;有報告在精神分裂癥患者的腦脊液中發現病毒性物質;月經期內病情加重等軀體因素都可能是誘發因素,但在精神分裂癥發病機理中的價值有待進壹步證實。
(二)心理社會因素
1.環境因素 ①家庭中父母的性格,言行、舉止和教育方式(如放縱、溺愛、過嚴)等都會影響子女的心身健康或導致個性偏離常態。②家庭成員間的關系及其精神交流的紊亂。③生活不安定、居住擁擠、職業不固定、人際關系不良、噪音幹擾、環境汙染等均對發病有壹定作用。農村精神分裂癥發病率明顯低於城市。
2.心理因素 壹般認為生活事件可發誘發精神分裂癥。諸如失學、失戀、學習緊張、家庭糾紛、夫妻不和、意處事故等均對發病有壹定影響,但這些事件的性質均無特殊性。因此,心理因素也僅屬誘發因素。
二、發病機理
(壹)生化代謝障礙 很早以前,人們就懷疑精神病是起因於毒性物質,並進行了廣泛的研究,伴隨著精神藥理學的發展,使精神分裂癥的生化發病機理的研究取得了很大進展,比較有意義的有以下幾種假說。
1.多巴胺假說 近年來研究發現苯丙胺能促使多巴胺釋入突觸間隙,又能使正常人產生壹種類精神分裂癥的臨床表現;各種抗精神病藥物能拮抗多巴胺敏感的環腺甘酶,阻滯突觸後多巴胺受體,藥物的這種作用與其臨床效價壹致;精神分裂癥的尾狀核、殼核及伏隔核內有多巴胺受體密度增多;提出精神分裂癥的發生與腦內某些部位內多巴受能活動過度有關。但是,這種假說的直接證據尚不足,還存在著缺陷,部分患者的藥物療效不佳,因此不能都用多巴假說來解釋。
2.甲基轉移假說 擬精神病藥物南美仙人掌毒堿是兒茶酚胺的3-甲基化產物,二甲基色胺是色胺的氮-甲基衍生物,均能使健康受試者產生類精神分裂癥的癥狀。推測精神分裂癥的發生可能與多巴胺或五羥色胺等神經遞質的過義甲基化,造成體內甲基化毒性產物畜積有關。
3.其它 近年來發現慢性精神分裂癥患者的血小板內單胺氧化酶(MAO)活性降低,先證者及其未發病的單卵攣生同胞血小板單胺氧化酶活性均降低,認為酶活性改變是個體遺傳易傷性的標誌。提出五羥色胺(5-HT)傳遞障礙假說者發現精神分裂癥患者腦液內五羥吲哚醋酸(5-HIAA)含量低,血內5-HT的合成與降解力降低,提示發癥可能與患者腦內5-HT能活性降低有關。有人認為精神分裂癥發生可能與腦內多馬胺系統(活性過強)與5-HT系統(活性過低)之間的不平衡有關。
(二)高級神經活動癥理生理學假說 巴甫洛夫學派認為精神分裂癥癥狀是產生於大腦皮質慢性催眠狀態的基礎上的,不同部位、範圍、程度的抑制過程可導致不同的精神癥狀,當抑制過程波及皮質下情感反射弧時,則出現情感淡漠和遲鈍。並用大腦皮質的病理隋性興奮竈與負誘導來妄想的堅信不疑和缺乏批判力。
(三)免疫學假說 認為精神分裂癥是某種異常抗原所產生免疫反應。Heath根據他的研究發現提出精神分裂癥是由抗體引起腦的特殊部位損害所致,但Heath的發現尚未被其他研究所證實。另外壹些研究發現患者血清與腦液內不抗體,異常淋巴細胞受免疫球蛋白含量異常,認為精神分裂癥是異常的免疫反應的結果。但目前尚不能肯定這些變化的特異性。
(四)心理學發病機理 心理動力學理論認為精神分裂癥是“力必多”(Libido)退縮到依附於自我的地步,使外界變得毫無意義,也不會產生移情.M.klein認為精神分裂癥的病源在幼兒期,在此期內往往把自我與母親的化身裂成“完全好的與完全壞的”兩個部分,如不能順利渡過此期,以後有可能罹患精神分裂癥。心理生理學假說認為:除素質壹應激作用外精神分裂癥患者在感知和認知方面存在有特異的缺陷。相當壹部分患者屬於“過度警覺”(Overarousal),特別是較為退縮的慢性病例中這種表現更多。Kraepelin和Bleuler都認為精神分裂癥狀大都可追溯到註意與感知能力減弱。
(五)大腦兩半球功能不平衡學說 是在近20年神經心理學發展基礎上產生的壹種新的病因學說,其內容有以下幾種說法:① 精神分裂癥的思維障礙是左半球功能失調的結果。②由於右半球功能減弱,左半球功能過分活躍所致。③胼胝體功能缺陷致左右半球信息交通受阻,或由於其功能亢進,信息傳遞過多,以致左半球活動過度。④精神分裂癥可分成相當於妄想型表現的左半球過分優勢綜合征和相當於非妄想型表現的左半球功能減退綜合征兩種。
[臨床表現]
本癥可發病於任何年齡,以青壯年最多,20~30歲發病者約占1/2。幼兒癥狀不典型,不易確診。男女發病率大致相近。壹般起病緩慢,起病日期難以確定,也有急性或亞急性起病的。
(壹)早期癥狀 初期可出現神經衰弱綜合癥或有強迫癥狀,但不主動要求治療;有的逐漸表現孤僻、冷淡、缺乏主動性;有的變得敏感多疑,過多思慮,恐懼等;也有的突然出現令人費解的奇異行為,如無目的開關電門,在課堂叫喊,下雨時無故在室外站立不動,或突然沖動,毀物等。隨著這些癥狀的發展,逐漸顯露出精神分裂癥狀和病型的特點。
(二)發展期 癥狀多而顯,幾乎涉及癥狀學中大部分內容,各人隨類型不同雖有區別,但有***同特征:
1.思維障礙:是精神分裂癥在整個病程中的必不可缺的癥狀。在初期往往不引人註目,至發展期變得突出。思維障礙中有聯想障礙及思維內容障礙。聯想障礙開始多為聯想松弛,談話內容不緊湊,應答往往不切題,進而出現聯想散漫,重則出現思維破裂、聯想中斷。或有象征性思維、造新字或新詞等。思維內容障礙多為各種妄想,其邏輯推理荒謬離奇,無系統,脫離現實,且常有泛化,涉及眾人。妄想內容以被害、嫉妒等多見,也可有誇大、罪惡等妄想。還可有被控制感、思維播散、思維插入或思維被奪。
2.感知障礙:以幻聽最多見,常不主語性幻聽,如評論性、爭議性、或命令性幻聽,或思維化聲。其他幻覺次之。
3.情感障礙:是精神分裂癥最易引人註意的癥狀。情感表現與思維活動和意誌行為互不協調,與周圍環境也不相協調,是本癥特征。情感障礙以遲鈍、淡漠多見,對人對事,多不關心。隨著病情發展,情感障礙日益加重,終日茫然。其他可有無明顯誘因的激怒、急燥、情感暴發、情感矛盾等。情感的變化令人感到與前判若兩人。
4.意誌行為障礙:多呈精神運動性抑制表現終日呆坐少動,沈黷寡言,孤獨退縮,獨居壹處,與關系密切的有也不交往,甚至呈木僵狀態。相反的則出現不協調性興奮,如躁動不安、沖動毀物、自傷、毆人或出現緊張綜合征。有的表現幼稚、傻氣等。
5.智力障礙:智力尚保持良好,但有的隨著病情發展,於後期可有智力減退和人格改變。
6.意識清晰,自知力不良。
(三)後期 發展期癥狀如不緩解,或病情多次復發,遷延多年後,可呈所謂慢性期或衰退期精神分裂癥,此時,發展期的癥狀大部分消退,出現人格幼稚化及精神活動減退,如思維貧乏、低聲目語、情感淡漠或出現空笑,意誌和行為缺乏自發性,孤獨退縮,生活需人照顧,其記憶力、計算力、病前的技能和某些知識雖尚能保持良好,但總遺留某種程度缺陷,主要為主動性不足。
[臨床類型]
精神分裂癥除上述特征性癥狀外,根據臨床表現,可分為若幹類型。分型對估計治療反應和預後有壹定指導意義。臨床上常見的類型有偏執型、單純型、青春型的緊張型。此外,尚有其他類型。
壹、偏執型(Paranoid type):又稱妄想型。本型最多見。發病年齡多在中年(25~35),起病緩慢或亞急性起病,癥狀以妄想為主,關系和被害妄想多見,次為誇大、自罪、影響、鐘情和嫉妒妄想等。妄想可單獨存在,也可伴有以幻聽為主的幻覺。情感障礙表面上可不明顯,智力通常不受影響。患者的註意和意誌往往增強,尤以有被害妄想者為著,警惕、多疑且敏感。在幻覺妄想影響下,患者開始時保持沈默,以冷靜眼光觀察周圍動靜,以後疑惑心情逐漸加重,可發生積極的反抗,如反復向有關單位控訴或請求保護,嚴重時甚至發生傷人或殺人。患者也可能感到已成為“眾矢之的”,自己已無力反抗的心境下,不得已采取消極的自傷或自殺行為。因而此型患者容易引起社會治安問題。病程經過緩慢,發病數年後,在相當長時期內工作能力尚能保持,人格變化輕微。患者若隱瞞自己表現或者說強調理由時,往往不易早期發現,以致診斷因難。
[病例]
患者男性,34歲,已婚,工程師,因懷疑被毒害半年入院。病前個性:孤僻、多疑、沈默、敏感。平素健康,無重病史。母患精神病已20年。
半年前患者在工作中與人發生過學術爭論,以後出現失眠、少食,懷疑單位領導存心與他作對,每次在單位進餐後均有頭昏、手脹、喉塞。疑是領導布置在食物中放毒加害於他。為尋找“解毒劑”,翻閱很多醫學書籍,買了“海藻精”,食後自覺很有效,近壹月來,懷疑領導串通醫務室醫生用“中子射線”控制其思想和行為,有時聽到“中子射線”與他對話,評論他“老實,知識豐富”,命令他“不許反抗”。走在街上發覺“處處有人跟蹤”。疑毒劑失效,買了兩只饅頭送防疫站化驗。在家壹提及單位事即很激動,指責家人“妳們都不知道,當心上他們的當!”。吸煙加多,滿面愁容,同事勸慰則更反感。到處求醫,查肝功、心電圖、拍胸片,認為身體已被搞垮。近日連續寫控告信,並去公安局要求保護。
身體檢查和神經系統檢查未發現異常。精神檢查,儀態端正,意識清楚,智力正常,言答切題,表情緊張,所談多為上述內容,但進壹步追問卻說不出道理,否認有病。
診斷:精神分裂癥偏執型。
二、單純型(Simple type) 青少年期起病。經過緩慢。初期常有頭痛、失眠、記憶減退等類似神經衰弱的主訴,但求醫心情不迫切,即使求醫也容易被疏忽或誤診,直至經過壹段時間後病情發展明顯才引人註意。本型癥狀以精神活動逐漸減退為主要表現。情感逐漸淡漠,失去對家人及親友的親近感。學習或工作效率受逐漸下降。行為變得孤僻、懶散、被動,甚至連有日常生活都懶於自理。壹般無幻覺和妄想,雖有也是片斷的或壹過性的,此型自動緩解者較少,治療效果和預後差。
[病例] 男,21歲。未婚,軍人。因生活逐漸疏懶,不遵守紀律壹年而住院。患者自幼膽怯,沈默少言,不合群。據稱:既往學習成績壹直名列茅臺,高中畢業後在當地工廠做工,入廠第壹年被評為車間先進工作者,第二年則表現壹般,不久入伍。入伍當天即發現其註意渙散,出操時心不在焉,學壹個動作,別人壹學就會,他要學幾遍才行。晨懶於起床,出操常姍姍來遲,對領導批評也若無其事。平時很少和戰友接觸,總是孤單壹人,往來踱步,大家議論他是個“怪人”。半年後,更加懶,入晚即睡,對文娛活動不感興趣,雙親來信懶得過目也不復信,理發、沐浴、更衣等均需戰友壹再催促,洗衣服也僅往水中壹浸了事。站崗時席地而坐,閉目養神。壹次,外出巡邏,經過瓜攤,他擅自取西瓜壹片,咬壹口放下就走,說是“不甜”他不是團員卻堅持繳納團費,說“繳與不繳壹個樣。”常照鏡子,認為自己“鼻子變高,眼晴變大。”經常獨自發笑。
家族中無精神病患者。
軀體檢查與神經系統檢查未發現異常。精神檢查:意識清楚,定向良好、儀態不整、衣臟發長、接觸被動、多癡笑。對住院表示“沒意見,住長壹點也不要緊”。對雙親及個前途均無考慮,並說:“人懶壹點,紀律差壹些不要緊”。情感淡漠,無主動要求,思維貧乏,但堅信自己“眼睛變大,鼻子變高。”壹般記憶、計算、判斷及常識等尚好,自知力缺失。
診斷:精神分裂癥單純型
三、青春型(Hebephrenic type):多在青春期發病,起病較急。癥狀以精神活動活躍且雜亂多變為主。表現言語增多,聯想散漫,幻覺豐富,內容生動,妄想荒謬離奇,人格解體,象征性思維,情感多變,行為幼稚,怪異或沖動。此型病情發展較快,癥狀顯著,內容荒謬,雖可緩解,也易再發。
[病例]
女,17歲高中生。平素身體健康。病前性格:喜沈思,寡交友,膽怯靦碘,不茍言笑。無戀愛史。其母曾因“精神分裂癥”住院,父患“神經衰弱”常就診於精神科門診。
患者學習成績良好,系班中優秀生。三個月前無明顯原因出現失眠、上課時註意不集中,主動要家長給介紹男朋友,二個月前發展到不去讀書,在街上閑遊,住院前壹月常半夜高歌、自言自語、扮醜臉、做怪動作、照鏡子、癡笑,有時頭插鮮花,甚至赤身裸體、將家中玻璃窗打碎、喝痰盂中小便、自打耳光、哭笑無常、講話前言不對後語,無故咒罵老母,言語粗魯。
軀體檢查和神經系統檢查未發現異常。精神檢查:意識清,定向好,蓬頭垢面,不斷傻笑,有時又歌又舞,然歌曲內容支離破碎,舞步雜亂無章。言語散亂如“今天的甜密,我要傳給下壹代,也就是喜歡熊貓的人,吃巧克力就是豬虼,黃巖密橘就是炎皇子孫,未代皇帝走的時候,把我當熊貓壹樣擡到日本。”無自知力。
診斷:精神分裂癥青春型
四、緊張型(Catatonic type):多在青春期或中年起病,起病較急,以緊張性木僵或(和)緊張性興奮為主要表現,兩種狀存態可單獨發生,也可交替出現。病程多呈發作性。預後較好。
(壹)緊張性木僵(Catatonic stupor):發運動抑制為突出表現。輕者動作緩慢,少語少動,或長時間保持某壹姿勢不動。重者終日臣床,不動不食,緘默不語,對外界刺激不起反應,唾液、大小便滯留。兩眼睛大或緊閉,四肢呈強直狀,對被運運動有抵抗,稍輕者可能有蠟樣屈曲,不自主服從、模仿動作和言語,重復動作等緊張綜合征。意識無障礙,那怕是嚴重的運動抑制,也能感知周圍事物,病後均可回憶。壹般持續數日至數周。木僵狀態可在夜間緩解或轉入興奮。
(二)緊張性興奮(Catatonic excitment):以運動興奮為突出表現。行為沖動,言語刻板,聯想散漫,情感波動顯著。可持續數日至數周,病情可自發緩解,或轉入木僵狀態。
[病例]
女,30歲,已婚,工人。病前性格:溫和、膽怯、寡言。體健,無重病史。無精神病家族史。家庭和睦。
入院前三個月,無明顯精神刺激因素,突然失眠,變得特別沈默,壹天講不到三句話,整日呆坐,保持壹個姿勢,飲食被動,生活需人照料。晚上夜深人靜時則起身把櫥中飯菜吞吃壹空,自語,癡笑。近周來變得不言不動,不哭不笑,推她不動,餵她不食,口腔內積著大量唾液不肯吐出,膀胱脹滿不肯排泄。
軀體檢查與神經系統檢查無特殊發現。精神檢查:表情刻板,緘默不語,僵臥不動,對被動運動有抗拒,有蠟術屈曲及空氣枕頭,間或出現模枋言語及模枋動作。
診斷:精神分裂癥,緊張型木僵 經六次電抽搐治療後,上述癥狀消失,患者暴露病中表現受幻聽支配。
五、其它型:
(壹)未定型:癥狀表現不能歸入以上諸型。
(二)殘留型:在發展期的急性癥狀緩解後,尚殘留片斷不顯著的幻覺和妄想,或有某些輕微癥狀,但並不嚴重,仍可進行日常勞動。
(三)衰退型:病期時間已久,思維極度貧乏或破裂,情感淡漠,意誌缺乏,行為退縮幼稚,病情固定少波動。
[病程和預後]
起病多緩慢,逐漸進展,病程遷延。有的癥狀波動。經治療後可緩解,有的可再發,或多次復發。預後與病型、病期和治療等有壹定關系。病型中以緊張型較好,次為妄想型和青春型,單純型欠佳。病期愈短,緩解率愈高,病期在半年以內的緩解率為60~70%,壹年以上的緩解率減低。抗精神病藥物可使3/4患者的病情好轉,堅持維持治療者的復發率顯著低於對照組。此外,有精神病家族史,起病因素不明,病前具有分裂癥性格特征者的預後較差。
[診斷和鑒別]
精神分裂癥的診斷的主要根據詳細病史與精神癥狀,再參考發病年齡、病期、病程等綜合考慮。對本病診斷,寧可從嚴,不可輕率從寬,診斷依據:
壹、精神癥狀以思維障礙為主,同時有情感、感知和意誌行為異常,其精神活動互不協調為特征。聯想和思維內容障礙,情感淡漠,脫離現實。意識和智力正常,但缺乏自知力;
二、青中年發病;
病期長,在三個月以上;
四、若既往有類似發病,間歇期遺留某些精神缺陷或性格改變;
五、類似的精神疾病家族史可供參考;
六、軀體及神經系統檢查未發現器質性疾病的證據。
附 中國精神疾病分類與診斷標準 第二版(CCMD-Ⅲ)中精神分裂癥的診斷標準:
壹、癥狀標準:確定無疑有下述癥狀中的至少兩項,如癥狀存在可疑或不曲型,則至少需要三項:
(壹)聯想障礙:破裂性思維或明噗的思維松馳,或邏輯倒錯性思維,或象片思維,或思維內容貧乏。
(二)妄想:原發生妄想,或妄想內容自相矛盾,或毫無聯系的兩個妄想,或妄想內容變化不定,或妄想內容荒謬離奇。
(三) 情感障礙:情感淡漠,或情感倒錯,或自笑。
(四)幻聽:評論性幻聽或爭議性幻聽,或命令性幻聽,或思維嗚響,或連續幾周以上肥復出現的言語性幻想聽。
(五)行為障礙:緊張綜合征,或幼稚愚蠢行為。
(六)被動體驗或被控制體驗。
(七)內心被揭露體驗(被洞悉感),或思維播散。
(八)思想插入,或思維被撤走,或思維中斷。
二、嚴重程度標準:精神障礙至少造成下述情況之壹:
(壹)喪失工作(包括家務)和學習能力;
(二)生活不能自理;
(三)無法與患者進行有效的交談;
(四)喪失自知力;
三、病程標準:精神障礙至少持續三個月。
四、排除標準:應排除腦器質性和軀體疾病所致精神障礙、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及情感性精神言不由衷。診斷中應與下列疾病鑒別:
(壹)神經衰弱:精神分裂癥緩慢起病者(如單純型)的初期常可出現頭痛、失眠、記憶減退等類似神經衰弱的表現,但訴說簡短不主動,無直應的情感反應,對治療要求也不迫切,若仔細追問病史,則可發現早已有對環境興趣減少,情感遲鈍,行為孤僻,或思維離奇等癥狀,而神經衰弱患者自知有病,訴說病情時主動詳盡,情感焦慮,病情時輕時重,要求治療心切。
(二)強迫癥:精神分裂癥的初期可有強迫癥樣癥狀,如強迫觀念和強迫動作,易誤診為強迫癥,經詳細詢問病史及隨訪觀察,可發現本病的強迫癥狀逐漸變得荒謬,精神分裂癥特征性癥狀逐漸顯現,缺乏強迫癥應有的焦慮情緒,對治療要求並不迫切。這些與強迫性神經癥有別,後者癥狀較單壹,對疾病的焦頭爛額慮情緒顯著人格保持完整,對治療要求十分迫切。
(三)躁郁癥:精神分裂癥的病程過程中,偶可出現躁狂狀態或抑郁狀態,發致鑒別困難,有時需通過治療隨訪觀察及預後恩恨才能區分。若伴有精神分裂癥狀時,則有助於診斷,但應排除分裂壹情感性精神病之可能。
(四)反應性精神病:有時精神分裂癥在某種精神剌激後起病,以致被診斷為反應精神病,但後者是在強烈精神創傷後急劇起病,癥狀內容反映精神創傷的情感體驗,情緒反應色彩濃厚,既往無類似發作,病程短,預後佳,不復發,可資鑒別。
(五)器質性精神病:在腦器質性精神病和癥狀性精神病的病程中可出現精神分裂癥樣癥狀。腦器質性精神病患者常有智力障礙,癥狀性精神病常意識障礙,並伴有神經系統體征或軀體疾病的陽性發現,而精神分裂癥壹般無意識和智力障礙,再結合輔助檢查,可資鑒別。
(六)精神發育遲緩:輕度腦發育遲緩患者,長至成有雖能從事壹般簡單體力勞動,但社交能力差,工作效率低,情感不活躍,行為較幼稚甚至會發生愚蠢性犯罪行為,有時被誤診為精神分裂癥。若能收集詳盡病史,了解從嬰幼兒時期起智力發育遲緩情況,則不助於鑒別。
[治療]
由於精神分裂癥的病因與發病機現未明,目前尚無病因治療方法,以緩解急性精神癥狀和改病況病況善慢性切胡殘缺為主要目標。通常采用抗精神分裂癥病藥物等軀體治療,輔以心理治療的綜合治療措施。在癥狀明顯階段,以軀體治療為主,盡快控制精神癥狀。當癥狀天始緩解時,在堅持治療的同時,適時地加入心理學治療,解除患者的精神負擔,鼓勵其參加集體活動和工娛治療,促進精神活動的社會康復。對慢性期患者仍應持積極治療的態度,同晨加強患者與社會的聯系,活躍患者生活,防上衰退。
精神分裂癥的治療發精神藥物治療為主。
壹、抗精神病藥物,能有效地控制急性和慢性精神癥狀,提高精神分裂癥的臨床緩解率;緩解期內堅持維持治療者多可避免復發;在防止精神衰退治療中常發揮出積極作用,目前已有40余種抗精神病藥物用於資料表明,常用藥物有氯丙嗪、氯氮平、舒必利、奮乃靜、氟哌啶醇等,並發氯丙嗪為首選藥物,氯丙嗪、氯氮平均有較蝗顯治療效。氟哌啶醇具不明顯的抗幻覺和妄想作用,並能減輕或消除孤獨退縮癥狀,適用於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癥。過去較常用的三氟拉嗪,氟奮乃靜、利血平等,現已很少使用。
長效抗精神病藥物問世不僅有抻於拒藥患者的治療,也方便了解緩解期患者的維持治療從而降低了復發率。口報長效制主要有五氟利多,口服氣30-60mg的治療作用可持續壹周,目前國內應用較廣泛的註射長效制劑有氟奮乃靜癸酸酯和安度利可(氟哌啶醇癸酯酯),壹次註射的持續作用時間各為3周和4周。
二、電抽搐治療,對緊張性興奮和木僵、興奮躁動、傷人、自傷和消極情緒嚴重者的療效顯著。癥狀控制後應配合精神藥物治療。
三、胰島素昏迷治療 對妄想型和青春型精神分裂癥療效較好。由於治療方法復雜,需要專門設施和受過為訓練的人員監護、治療期長等因素的限制現幾乎已被方便、更安全抗精神病藥物取代。
四、精神治療 是指廣義的精神治療那種純精神分析治療不適用於本癥。作為壹種輔助治療有利於提高和鞏跑龍套療效,適用於妄想型和精神因素明顯的恢復期患者,行為治療有利於慢性期患者的管理與康復。
五、精神外科治療 是壹種破壞性治療措施,適應癥應從嚴掌握,僅作為應用其它方法久治無效,危及社會和周圍人安全的慢性維治患者的最後的治療手段